青岛市教育系统全面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工作机制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24日讯 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观海新闻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教育局以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为重点,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强力推动,严密部署,广泛动员,全力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平安校园、创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市教育局常设专门领导机构。市、区(市)教育部门成立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常态化存在,统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了解掌握涉黑涉恶问题新情况、新动向,及时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涉黑涉恶现象进行研究和部署。督促各级各学校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利用年度和半年工作部署、期初调研、校园安全季度视频例会等时机,加强涉校黑恶势力摸排、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部署。

市教育局还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列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教育教学规律,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国旗下演讲、主题班会、晨会、校会、宣传栏、家长群、电子屏等多种形式,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师生员工广泛参与,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形成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强大声势。把防范“校园贷”作为工作重点,利用各单位网站、公众号、微博、微信等手段,宣传“校园贷”“套路贷”防范知识,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普法进校园、警校共育工作,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强化规则意识,增强抵制黑恶势力的能力。

市教育局开展了常态化的教育系统涉黑涉恶线索搜集活动。针对教育系统特点和实际,把线索搜集重点放在校舍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考试作弊、招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违规违纪和内外勾结问题,重点摸排教师中可能存在的传销、师生中可能存在的“校园贷”“套路贷”等非法涉黑涉恶线索,建立管理台帐。市、区(市)教体局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公告于校园门口醒目位置,便于师生员工举报;密切联系群众,广辟线索来源,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挖掘海量信息中的有效线索,对重点领域人员进行摸排深挖;积极发动学生家长,充分发挥家委会作用,关心关注学校建设,及时反映涉及学校的黑恶势力线索,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校园环境。

与多部门协作联动,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采用“分工+联动”模式,立足部门分工,联动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对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的突出矛盾及时化解,对典型敏感案件妥善解决,保障在校中小学生、幼儿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加强与在青高校和高等教育机构的工作配合,指导其加强对校园范围内张贴物的现场检查和日常巡查,确保各类媒体载体无涉嫌非法集资或“校园贷”等内容,进一步净化校园生活环境;督促指导各学校不断完善安全保卫、门禁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校园蔓延。建立教育与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涉黑涉恶预警机制,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保障扫黑除恶工作效果。积极探索和构建协调配合、检查督办、考核奖惩等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以督导促落实, 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督导检查,详细了解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基层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平安建设评比的重要依据。对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因开展工作不得力、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赵黎)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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