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三年、数量达26.58万个!山东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日讯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普查污染源头 服务绿色发展”为主题介绍了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历时三年,山东省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省普查对象数量26.58万个(不含移动源),这是目前生态环境领域“最全面、最详细的调查”。与2007年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相比,十年来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污染治理能力大幅提升,各类污染治理设施数量增长较大,除氮氧化物以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

开展污染源普查,全面摸清污染源底数,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发布会上,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鞠振平介绍,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在国务院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自上而下依法开展的重大国情调查。《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每十年开展一次。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于2009年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16年底正式启动,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为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五大类。目前,我省已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公报》也已印发。

“这项工作历时三年,普查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涉及21个职责部门(单位),划分了8.3万个普查小区,聘用普查员、普查指导员3.5万人,填报普查报表200多万张,普查信息4000多万个。”鞠振平表示,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既是一项庞大工程,也是一项复杂工程,与第一次普查相比,第二次普查在普查领域、普查内容方面都有所增加,污染物核算方法和核算系数更加科学合理。可以说,这是目前生态环境领域“最全面、最详细的调查”。

普查结果显示,2017年年末,全省普查对象数量26.58万个(不含移动源)。其中,工业源16.62万个,畜禽规模养殖场3.87万个,生活源5.87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0.21万个。此外,统计汇总机动车保有量0.22亿辆,工程机械保有量36.50万台。2017年,主要水污染物方面,工业源排放量占5%左右,占比较低,农业源、生活源占比依然较高,合计占比90%以上。主要大气污染物方面,移动源成为氮氧化物排放的重要来源,排放总量占比60%以上,其中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比较大,非道路移动源贡献也不容忽视。

与2007年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相比,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重金属等主要水污染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大幅减少,降幅在50%以上。全省工业污染源氮氧化物排放量降幅也在50%以上,但由于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长,增加了非道路移动源调查,全省排放总量变化不大。

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为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全省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障。当前,普查成果已经广泛应用于生态环境管理各项工作中,在依法保护好各类调查对象隐私信息的前提下,为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三线一单”编制、“十四五”规划编制、入河(海)排污口整治、源清单编制等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持,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提供了有力支撑。(青报全媒体记者 吴帅)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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