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青岛城乡居民收入大幅跃升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青岛经济实力大幅提升,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完善,居民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增收形式更加多元,城乡居民收入实现跨越式增长。

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提供的测算数据显示,青岛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49年的144元,增长到2020年的55905元,增长了387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49年的42元,增长到2020年的23656元,增长了562倍。人民生活从贫困走向富裕,百姓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红利成效显著。

新中国成立前——

物价激增  维持温饱

新中国成立前,青岛居民收入基本维持温饱。

据《胶海关十年贸易报告(1912-1921)》统计,青岛木工日工资为0.9元,瓦工日工资为0.5元,石匠日工资为0.8元,炉工日工资为0.6元。1922年,中国政府收回青岛后,银元价格低落,捐税繁重,物价普遍激增。1924-1928年,青岛的工资指数变化无几。

1930年,由于工潮迭起,棉纺织工人工资才微涨5%-10%。《胶海关十年贸易报告(1922-1931)》统计,普通人每月收入约为银元10-30元不等,其中2/3的收入用于满足生活需求。

新中国成立后——

初步改善  增长缓慢

受历史因素制约,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逐步加强对经济活动的行政指令性管控,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建立。

新中国成立初期,青岛经过三年经济恢复和“一五”计划的顺利完成,各行各业得到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获得初步改善。1957年青岛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元,相较于1949年增长了44.4%。

此后,计划经济的弊端逐步显现,过度依赖行政命令,经济发展受到严重限制。当时,青岛居民主要就业选择是国有和集体企业,工资性收入几乎是收入的唯一来源。1965年青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6元,与1957年相比,8年间仅增长了8.7%。计划经济下收入分配带有明显的平均主义色彩,严重限制了劳动力的生产积极性。

改革开放后——

分配改变  高速增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逐步铺开,收入分配逐渐凸显效率的重要性,强调将“先富”与“后富”有机统一起来,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

由于分配方式的改变释放出巨大的生产潜能,1978年到1992年间,青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36元增长到213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于1991年首次突破千元大关,达到1021元。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确立。1993年到1995年,青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入高速增长阶段,同比增幅分别达到24.8%、45.4%、38.1%。1995年青岛城镇居民人均支配收入为5357元,比1992年增长了1.5倍;199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25元,比1992年的1029元增长了1.2倍。

上世纪90年代青岛市政府东迁,以及2001年中国加入WTO,为青岛这个沿海开放城市提供了发展的新机遇。在此期间,青岛政策稳定连续,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平均增速达到12.0%。

“十三五”以来——

注重质效  结构优化

“十三五”以来,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更加注重质量和效果,积极应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青岛居民收入增幅逐渐回落,稳定维持在7.5%-12%之间,市民能够充分感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个人生活的巨大变化。

收入来源更加多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居民就业渠道不断拓宽,非公有制经济规模逐渐壮大,各种新兴行业不断涌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的出台拓宽了居民的就业渠道,使得居民收入由单一的工资性收入向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为辅的多元收入模式。“十三五”以来,居民收入构成四大类全面增长,收入结构逐渐优化。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逐年下降,相比于2015年分别下降了1.5和1.0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财产净收入比重不断提高,分别提高了1.7和0.8个百分点,收入结构更加合理。

就业选择更加多样。收入的增加有赖于就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计划经济时期,受限于户籍制度及城乡二元结构,人口流动受限。改革开放后,青岛作为地区中心城市,经济发展对周边地区具有较强的辐射效应,吸引着周边居民来此落户。2017年青岛社会就业603.9万人,较1978年的256.7万人增长了1.4倍,较2007年的505.8万人增长了19.4%。近十年,青岛就业总量在稳步增长。党的十九大提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就业质量受到更多关注。随着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供给侧结构改革不断深化,青岛新旧动能转化全面起势,较为完善的市场管理机制为青岛居民择业提供了更多选择机会。第二、三产业,为青岛市经济发展贡献了更多价值,成为青岛消化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支柱。

收入差距稳定可控。计划经济时期,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奉行平均主义,虽然经济发展总量低、增长较为缓慢,但此时居民收入差距相对较小。改革开放后,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倡导先富带后富,收入差距逐渐显现。根据计算,1979年至1985年期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快速从2.48倍回落至1.29倍,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逐渐在1996年达到2.29倍,此后便始终稳定在2倍到2.5倍之间,虽略有波动,但整体稳定。在奔向小康的路上,继续推动经济结构调整,释放潜在的生产力,将经济这块蛋糕做大做实,优化居民收入结构,提供多种多样的增收机会,也是实现全面小康,共奔富裕路的题中之义。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矢志践行初心使命,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新中国成立以来,青岛居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着眼当前工作紧密谋划未来,青岛要在经济不断增长的基础上保证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使经济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兰星  通讯员 王春华 冯怡馨)

责任编辑:管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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