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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村委拖欠下修路款 即墨法院特邀调解员将矛盾止于诉前

赋强公证是指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5月25日,即墨法院一起诉前调字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通过对还款协议书进行赋强公证成功化解,充分发挥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的积极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2018年2月,某银行与潘某签订个人贷款合同,约定潘某向某银行贷款人民币48万元,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潘某以其名下一处房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约定了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后,某银行依约向潘某发放贷款,后潘某多次逾期未按约还款,银行方向即墨法院提交了网上立案申请。

即墨法院立案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该案委派给驻院特邀调解组织青岛市市中公证处进行调解。在诉前调解阶段,双方了解到赋强公证与法院生效裁判具有同样的执行效力,而且赋强公证不仅费用较低、简易便利,还可以大大减少维权的时间成本。经过公证人员调解,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通过赋强公证方式解决纠纷。

推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是即墨法院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强诉源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自3月份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入驻即墨法院以来,已成功调解纠纷59件。

即墨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等活动要求,加强对“诉前调解+赋强公证”模式的应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来源:青岛早报记者 康晓欢 通讯员 安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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