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青岛深化医改瞄准22项重点工作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22日讯 日前,青岛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安排》共包括4部分,细分22项工作,旨在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均衡布局优质医疗资源,持续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我市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接受治疗,推进急慢分治。

根据《安排》,我市将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定期调度、推进落实;建立重点任务台账,追踪监测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展情况。

我市将全面推进常态化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逐步扩大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范围,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机制。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我市将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卫生职称评审制度,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在有条件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自主开展副高级职称评审。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允许医院自主设立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我市将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制度的杠杆作用,推进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医保总额付费改革,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合理确定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接受治疗,推进急慢分治,完善分级诊疗体系。

我市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统筹规划推进国家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积极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加快补齐服务短板。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健共体)试点,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短缺药品保供管理,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和用药规范管理,促进医疗联合体内部用药衔接。

我市将研究制定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选择1-2家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包括公立中医医院)开展试点。实施基层特色专科建设,完善基层首席公卫医师制度,提升基层公卫服务能力。完善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市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探索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跨市直接结算。开展社区门诊保障制度改革试点,提高基层门诊保障水平。

我市将深入实施健康青岛行动,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2021年底前,基本建成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青岛分中心。全面推进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和改革试点,加强市、区市公共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和实验室建设,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研判、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能力,发挥“一锤定音”作用。加快公共卫生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提升重大传染病等早期发现和实时预警能力。

我市将推进“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试点,推动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在慢性病综合防治方面业务融合。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发展。增加居家、社区、机构等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据悉,我市将进一步优化预约诊疗服务,推进先诊疗后结算、一站式缴费改革试点,推进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一体化调度重大急性病救治体系建设。(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郭菁荔)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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