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交“法拍房”?两地法院协作执行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今天从莱西市法院获悉,该法院9名干警日前奔赴烟台海阳,联合海阳法院,在公证人员监督公证下,共同腾退一处法拍房,切实维护了申请人、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原告王某将积蓄借予刘某,并收取一定利息,两人相关账户来往流水达数百万元。2018年2月21日,经双方确认,刘某尚未偿还的款项为120万元,其当场出具借条。后经王某多次催要,该借款至今未还,故王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刘某辩称该钱款实际是王某的投资款,而并非借款,其出具借条仅是为解决王某的家庭矛盾,并非真正的借款意思表示,银行流水是正常的商业往来,并非还款,故其不欠王某任何钱款。

莱西法院经审查认为,刘某关于出具借条系为解决王某家庭矛盾的说法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其工作性质、年龄、社会阅历均应知道出具该借条的后果,结合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可以印证刘某尚欠王某120万元本金的事实,最终判决刘某偿还王某借款120万元及相应利息。

2020年9月3日,王某向莱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王某提供的财产线索,莱西法院委托海阳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某名下位于海阳市的一处住宅,并依法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房产拍卖成交后,莱西法院多次通知被执行人自行搬离法拍房屋,但被执行人刻意躲避,拒不腾出房屋。莱西法院依法发布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刘某及其他人员限期搬离房屋。期间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申明利害,但被执行人不为所动。

被执行人的消极对抗态度坚定了莱西法院强制腾退房屋的决心。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莱西法院研究制定了强制腾退行动方案,将此案作为破解执行难和为民办实事的典型案件,一方面由执行干警以短信、微信形式对被执行人进行攻心战,一方面联系房屋所在地法院、物业公司形成合力,督促被执行人腾出房屋。

7月28日上午9点,根据行动方案,莱西法院执行干警、法警奔赴海阳市强制腾退房屋。在海阳法院协助下,现场腾退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尽管被执行人始终未曾露面,但在公证处人员全程监督公证下,执行人员、申请执行人、物业公司对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然后统一转运至指定存放地点。最后,买受人检查验收后,从法官手中接过房屋钥匙,脸上露出了由衷的笑容。

腾退房屋,一直是法院执行的难点,也深深困扰着胜诉当事人。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期间,莱西法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模式,逐案研究执行“骨头案”,不断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寄语】胜诉有时并不意味着案结事了,债权人要有风险意识,在民事活动中,以抵押、担保等有效途径防控交易风险。在胜诉之后,主动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下落,才能最大程度、及时有效地追回损失。(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谭美娜)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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