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所有水利工程明年年底前完成标准化管理评价,指标都通过才合格!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9日讯 为进一步提升山东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山东省水利厅于近日印发《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方案》,要求在2021年底前,除新、改、扩建和除险加固未移交工程外,全省大中小型水库、大中型拦河闸(橡胶坝)、大中型河道堤防等重点水利工程要完成标准化管理评价,建立起标准化管理体系和工作秩序。

水利工程具有防御水旱灾害、调配水资源、维护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等重要作用。《方案》中明确,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主要涵盖工程设施、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管理保障等四个方面,并提出完善工程设施设备、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划定管理保护范围、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标准、规范运行管理行为、落实管理责任主体、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推进管理现代化等10项具体任务。

据悉,《方案》在前期开展标准化管理试点和中期评估的基础上,修订印发了山丘区水库、平原水库、堤防、水闸等四类工程运行管理规程,和大中型山丘区水库、小型山丘区水库、平原水库、堤防、水闸等五类工程标准化管理手册编制指南和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形成了以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评价标准为主要内容的标准体系。

根据《方案》计划安排,山东省水利厅还配套出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围绕工程设施、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管理保障等四个方面按工程类别分别设置了20~25项评价指标,均为强制性指标,所有指标均通过为合格。按照省级评价省市管工程、市级评价县管工程、县级评价镇村管工程的权限设置进行分级评价。对标准化管理评价合格工程,每五年进行一次复核。

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将严格督导奖罚。为确保成效,省水利厅将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地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跟踪督导。对进度滞后、保障措施不到位的,通过下发整改督办通知、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促;对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措施到位、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并择优组织推广示范。(青报全媒体记者 吴帅)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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