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新冠疫苗后多久可献血?市中心血站提醒市民注意疫情防控相关事宜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9日讯 目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青岛市民献血也有诸多注意事项。近日,青岛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温馨提示,为保证献血者及用血者血液安全,除常规献血前后注意事项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事宜需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

进入献血场所需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手消毒,配合完成疫情相关流行病学情况征询,填写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体温正常,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方可献血。献血前、中、后也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1米安全距离。

另外,献血后4周内如本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气促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或被要求隔离时,应致电青岛市中心血站告知相关情况,服务热线96606(工作日工作时间),行政值班电话0532-85731217(节假日及工作日非工作时间)。

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暂缓献血。28天内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过要求居家隔离人员,出现过发热、干咳等症状,暂缓献血。特别提醒的是,中高风险区按照所在城市进行献血前排查,只要28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人员也要暂缓献血。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者献血需注意:如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需至少间隔48小时,无不适,建议一周后再献血;如接种灭活疫苗以外的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不包括减毒活疫苗)需间隔二周再献血。如因身体原因暂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请暂缓献血。(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韩星)

责任编辑:孙源熙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