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才住房如何申请、怎么分配?这份通知明确了!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30日讯 为做好全市统筹分配的人才住房日常申请工作,今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市统筹分配的人才住房日常申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房源范围方面,《通知》提到,全市统筹分配的人才住房房源主要包括经市本级、区(市)首批分配后的剩余房源,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统筹组织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分配。

全市统筹分配的人才住房房源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称信息系统)面向社会公布,并适时更新。

在工作机制方面,健全全市统筹分配的人才住房常态化工作机制,按照日常申请、季度审核、批次分配的程序组织实施。

具体来看,针对日常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及其用人单位可根据购房需求,通过信息系统,按照单位注册、个人申请、单位初审的程序进行日常办理。1.单位注册。用人单位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地证明、办理专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录入本单位人才名单;2.个人申请。人才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3.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才填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通过信息系统上传公示情况说明,并提交申请。人才和用人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针对季度审核,主要包括:1.评分排序。每季度的最后一天(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为当前批次申请截止日,系统自动对在此之前通过单位初审、公示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生成申请人名单,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于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启动审核和评分排序工作,审核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限期5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正的,视同放弃申请资格。收到补正材料后,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2.查重公示。市、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评分排序名单,通过信息系统对人才家庭房产情况进行筛查,根据筛查结果确定排序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选房顺序并予以公布。

针对批次分配,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信息系统按批次公布轮候选房事宜,明确选房人员名单、选房顺序、选房时间和方式等相关内容,并具体组织实施选房工作。

值得强调的是,《通知》中还公开发布了各区市监督电话如下:

市本级

住建部门:82681116

人社部门:88913379

市南

住建部门:88729562

人社部门:66776881

市北

住建部门:66952783

人社部门:58771892

李沧

住建部门:84610097

人社部门:84673301

崂山

住建部门:88999750

人社部门:88998362

西海岸

住建部门:86988819

人社部门:68979351

城阳

住建部门:68007903

人社部门:58659756

高新

住建部门:66966785

人才服务部门:68013331

即墨

住建部门:88518056

人社部门:85551166

蓝谷

住建部门:67720063

人社部门:67722132

胶州

住建部门:82289338

人社部门:82206557

平度

住建部门:87356383

人社部门:89639543

莱西

住建部门:88401169

人社部门:66035783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责任编辑:管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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