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1日讯 青岛市检察院 “检爱同行 走进乡村”活动今天在平度市检察院启动。上午,平度市检察院对刘某某等10人附条件不起诉案的未成年人和家长,集中开展远程帮教和“亲职教育”活动。
此案的基本案情
刘某某、武某某、陈某某等10人均系未成年人,系河北某职业学校学生,均在平度某企业实习。2020年6月25日19时许,被告人李某某(20岁)在平度市南村镇某工业园足球场内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某(16岁)发生纠纷,李某某随即纠集刘某某等10人到足球场,后李某某带领上述人员用拳脚对许某某进行殴打,致许某某左耳廓皮肤挫伤、左肩锁关节脱位,经鉴定,许某某之损伤属轻伤二级。
平度市公安局以李某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罪立案侦查,2020年9月22日考虑到刘某某等人系在校学生对他们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于同年11月3日将该案移送平度市院审查起诉。2020年12月31日平度市院以李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起诉到平度市人民法院。2021年6月11日对刘某某等10名未成年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目前正在考验期。
检察机关多措并举的履职过程
充分开展社会调查。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10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未成年人,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已经回到学校继续学习,为了减少对他们学习的影响,办案检察官驱车500公里在当地走访他们所在的学校、社区对他们进行讯问和社会调查,发现刘某某等10人平时表现良好,没有不良嗜好,此次涉嫌犯罪的原因,主要还是社会阅历太浅,哥们义气严重,容易冲动和感情用事,根据社会调查情况,结合他们认罪认罚,已经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该院决定对10人作附条件不起诉。
不公开听证。平度市院就刘某某等10名未成年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指定辩护人、志愿者代表等参加,就是否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进行讨论,听证员在详细了解10名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情况、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后续对10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的措施后,一致同意对全部10名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并对该院不公开听证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异地协作考察帮教。刘某某等10人在河北工作和生活,距离办案机关所在地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如何对这么多人进行监督考察帮教,如何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他们工作生活的影响,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难题。为更好的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考察工作,减少刘某某等10人及其父母因为往来两地考察而产生的经济与时间负担,也为了更好的对他们进行帮教。平度市院与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检察院多次沟通,根据10人的不同情况,科学制定考察帮教方案,并委托定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某等10人开展考察帮教活动,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在社会调查以及考察帮教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10名未成年人平时都住在学校,有时候集体外出实习,长时间不回家,父母对他们的学习、生活状况都不了解。父母疏于教育,亲子关系十分紧张。
针对发现的问题,办案检察官及时向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被害人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针对监护人家庭教育知识不足的问题,办案检察官联合平度市阳光青少年心理咨询研究院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一起对被害人父母进行亲职教育,从给予孩子更多关心与呵护、增强与孩子沟通、切实承担监护责任、改善亲子关系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
此案的典型意义
刘某某等10人系河北省某职业学院的在校学生,在平度一家企业实习过程中,因琐事与他人产生矛盾,便相约斗殴,致人轻伤。办案检察官到当地对他们进行讯问,开展社会调查,与当地检察机关一起对他们进行考察帮教,尽最大努力减少办案对他们学习、生活的影响,促进了涉罪未成年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罪错行为,也有利于他们更好的回归社会。(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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