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胜诉当事人拿到案款!数额列全市首位!青岛这个法院今年清理执行案款23亿元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2日讯 记者今天从市北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结合政法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执行案款的集中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效果。今年以来,全院清理执行案款23亿元,数额列全市第1位,占全市总金额的40%,无法定事由超期未发放案款全面清零。
年过七旬刘大爷就是此次执行案款集中清理的受益者,上个月拿到久违的案款9000多元。刘大爷年事已高且出行不便,智能手机使用不熟练,执行干警便全程电话指导,一步步帮助他办理线上领取执行案款的手续,并不断安抚他急躁的情绪,最终顺利收到执行案款。
“执行案款及时发放有利于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消除廉政风险隐患。如不及时将案款发放,极易引起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不满而不断信访,也易损害执行权威和公信力,甚至引发重大司法风险。”市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巍说,“市北法院持续加大案款发放工作力度,坚决维护胜诉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健全清理体系,打牢执行案款清理的根基
该院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统筹安排清理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作为组长,分管院领导作为副组长的案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和督导,并制定案款清理实施方案,成立案款清理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人。上半年院党组4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健全清理体系。认真查找在执行案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先后修改完了《财务管理规定》《保管款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案款执行督促机制,严格落实“月汇报、周调度”的工作机制,由执行局定期向领导小组定期汇报工作情况,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将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的范围,提升干警积极性。
加强教育督导。将执行案款专项清理作为执行领域顽瘴痼疾整治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多“两微一端”、专题党课等形式教育干警从司法为民和司法廉洁两个方面理解、认识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和常态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案款发放的动态管理,定期公布未清理案款统计情况,对清理、发放不及时的干警进行约谈提醒,以有效防止边清边积现象发生。
“一案一账户”,厘清执行案款积存的底数和责任
理清执行案款的积存总量和态势。建立市北区法院“一案一账户”未发放案件台账,逐案写清未发放原因,对于可以发放案款的案件督促办案人立即发放完毕。工作小组经过对全部积存款项逐票、逐卷、逐案、逐人进行拉网式排查、比对,厘清了未予处置的全部款项所对应的案件和当事人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经核查,共有180笔有法定事由延缓发放案款合计1.53亿元。
严把执行案款管理的关口。严格执行“款项清晰”的入账标准,在入账环节,全面准确记录与入账款项有关的信息,确保每一笔款项来源清晰、归属明了。严格执行“层级审批,限期处理”的出账标准,各庭室负责人对每笔款项的处理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全部执行案款的发还工作按照款项性质分别规定在款项入账后、保证情形消失后和裁判生效后7个工作日发还。
查清执行案款积存的责任主体。认真对每一笔执行案款没有得到及时处置的原因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其中存在的款项信息不全、缴款票据遗失等应当由承办部门和承办法官承担责任的执行案款,逐笔、逐项设立了台账,标明了原因。对因执行异议、异议之诉、他案保全、申请参与分配等法定原因暂停发放案款的,协调有关庭室和法院及时进行审查、处理。对申请人在其他法院有被执行案件的关联案件,协调相关法院尽快提取。对需转执行费、上交国库的,协调财务第一时间结转。
严格提醒制度,确保清理工作稳步推进
制定周密的清退计划。按照“由远及近,循序渐进,逐年推进”的清退工作思路制定全院的清退工作目标,各业务部门根据部门执行案款的积存情况、清退工作难易程度制定部门的清退工作计划,并确定本周、季度、半年清退工作的量化指标。清退工作中,领导小组会同院监察室对各部门的清退计划和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分段验收。仅3月以来,就清理案款1493笔2.1亿元,罚没转国库21亿。
建立定期提醒制度。实行执行案款清退工作每月提醒制度,财务部门每月将各部门未发款项进行统计并在院中层领导微信群进行公布。对于未按清退计划完成清退指标的,由部门负责人向领导小组说明情况,并承诺完成时限。连续2个月没有完成指标任务的,由主管院领导向院党组说明情况,并由主管院领导督办直至完成为止。今年“十日会战”期间集中清理案款190笔,合计21.5万元。
建立执行案款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常用单据的使用,统一印制《执行案款缴款通知单》《罚没款缴款单》《执行案款发放通知单》等常用单据,制定严格的使用、填写、核销及监管标准等。(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淦)

责任编辑:马晶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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