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船和外国货船相撞致10名船员遇难,青岛海事法院助船员家属获千万赔偿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8日讯 “感谢青岛海事法院的法官和调解员,要不是你们,我们的赔偿款不会这么快要回来!”10名船员的家属共索赔一千余万元,经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三个多月的诉前调解圆满化解纠纷。近日,案款陆续到账,船员家属为法官和调解员送来了两面锦旗,表达感激和谢意。

2020年9月中旬,一艘马绍尔群岛籍散货船从天津港驶往韩国,在途经老铁山水道通航分道时,与一艘中国籍渔船发生碰撞,导致该艘渔船沉没,船上10名船员全部失踪。事发后,烟台海事局立即组织进行了海上搜寻和救助,但是最终结论为10名船员无生还可能。

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家属在青岛海事法院提交了宣告公民死亡的申请,启动了民事特别程序,青岛海事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并判决宣告本次事故中失踪的船员死亡。

今年6月,船员家属根据宣告死亡判决将渔船船东和货船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起诉到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请求人身损害赔偿。为了更好地处理该案,保障事故双方的合法权益,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将该系列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对全体原告免收诉讼费,并由烟台法庭负责人与驻庭调解员组成调解团队办理此系列案件。“由于本案属于水上重大交通事故,涉及本国渔船和外国货船,我们专门邀请了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直接参与调解全程,此外,烟台海事局、船员家属所在地基层组织、海洋渔业等单位也参加了案件的协调处理。”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船员家属索赔一千余万元

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驻庭调解员王春秋介绍, 船员家属就该次事故共计提出直接经济损失和损害赔偿数额达接近一千二百万元。事故给受害人家属造成了巨大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虽然距离事发已经过去将近一年,但是回忆起亲人,船员家属仍情绪激动、泪流满面。

“这是一次非常惨痛的事故,失踪的每一个船员背后都是一个破碎的家庭!”王春秋说,受害人里面,最大的55岁,最小的36岁,这都是最好的年纪,要么是人夫、要么是人父、要么是人子,他们都是家里的顶梁柱,每一个人都是家里不能倒下的天。

王春秋说,在调解工作开始的时候,法院充分考虑船员家属的利益,安抚船员家属,同时帮助他们正确表达诉求,通过诉讼委托代理人依照法律程序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三个多月反复调解,最终圆满化解纠纷

“因为受害人较多,所以安抚家属的工作非常复杂,而且要面面俱到,有时甚至不分白天和晚上,都要做工作!”王春秋说,但是再苦再累,工作也要细致。虽然调解期间,双方的争议很大,但在法院的不懈努力下,经过近三个多月的反复协调和磋商,8月底,相关案件全部都达成和解协议,赔偿数额达到一千多万元。

“这个赔偿金额,已经非常接近受害人家属索赔的金额,所以调解还是非常成功的!”王春秋说,达成协议后,调解团队趁热打铁,继续跟踪回访受害人家属,掌握案款的给付与接收进展情况。而随着近日案款陆续到账,该案也终于可以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他们已经失去了亲人,我们能做的就是要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王春秋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薛稳山)

责任编辑:王逸群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