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外资股东减持,利群股份变更公司类型,将不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15日讯 15日,青岛上市公司利群股份(601366)发布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资料显示,此次会议将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拟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现场会议将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

公告显示,“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宽街博华”)和 Goldman Sachs Shandong Retail Investment S.à r.l.(以下简称“GS Shandong”)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东,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3.20%。宽街博华和GS Shandong均是高盛集团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所拥有的投资实体,两个主体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0%。因 GS Shandong为外资股东,我公司工商登记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7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8年4月,宽街博华及GS Shandong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承诺的期限已届满。截至目前,二者已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性质已与实际情况不符。故公司拟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变更情况以获得工商审批结果为准。(青报全媒体记者 景虹)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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