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何金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4日讯 青岛市检察院今天发布: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何金明涉嫌受贿罪一案,近日由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金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何金明利用担任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白树文)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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