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科学动态调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开放时间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1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强调,坚持常态防控。各地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做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防疫优先、措施到位、创新服务,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灵活有效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坚持科学防控。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情况,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精准防控,坚持“一馆(站)一策”,科学动态调整开放的时间和项目。

《指南》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承担部门责任,加强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指导,要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公共文化场馆一线开展检查和督导,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分工,完善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防控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的,建议暂时关闭场馆,暂停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发现可疑症状员工或病例的场馆,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配合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暂时关闭场馆,待情况得到控制后再恢复开放。

《指南》要求,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要遵守当地防疫要求,结合实际,重点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加强消毒清洁。对公共区域(如大厅、书刊借阅区、展厅、排练厅、培训教室、食堂、楼梯间和卫生间等)、办公区域(如办公室、会议室等),及图书报刊、桌椅、电子触摸屏、门把手、电梯按钮、服装器具等高频接触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时消毒,做到消毒全覆盖,不留死角空白,并做好记录,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保持场馆内清洁卫生,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取密闭化运输。

2.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加强通风换气,增加通风频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3.加强防控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4.做好安全保障。要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有条件时可在咨询台、电梯口、图书借阅室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加强与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5.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指南》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员工日常的健康检测和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员工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并按当地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员工健康上岗。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坚决杜绝带病上岗。注意个人卫生防护。工作人员要及时洗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指南》强调,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总体要求,合理设置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预约制度,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做好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一米线”、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实名登记等要求,引导公众规范佩戴口罩。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避免形成人群聚集。各场馆要尽量减少在密闭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该限流的限流、该暂停的暂停、该关闭的关闭。

《指南》要求,做好线上线下公共文化服务。各场馆要在加强疫情防控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本地群众实际需求,开展形式多样、规模适当的阅读推广活动、群众文艺活动、文化培训辅导和展览展示等线下服务,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动态调控机制,确保正常举办的文化活动防疫安全、规范有序。通过公共文化云、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等平台,不断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内容更新,积极推送更多优质数字文化资源,宣传防疫和健康知识,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总台央视记者 曹岩 俞悦)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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