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哪些措施对“台独”顽固分子惩戒?国台办回应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10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答记者问。

记者问:大陆方面日前点名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表示依法对清单在列的上述“台独”顽固分子实施惩戒。请问具体可能采取哪些措施?

朱凤莲:对公然挑衅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径,我们绝不容忍,将依法对“台独”顽固分子实施惩戒。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应有之义,也是保障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应有举措。凡是胆敢以身试法者,必将依法受到惩戒。包括禁止“台独”顽固分子本人及家属进入大陆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限制其关联机构与大陆有关组织、个人进行合作,绝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 以及其他必要的惩戒措施。同时,将依法对“台独”顽固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终身有效。

记者问:对大陆方面宣布依法惩戒苏贞昌等“台独”顽固分子,台陆委会称,将研议适时采取必要反制。对此有何评论?

朱凤莲:依法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实施惩戒,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打击遏制“台独”分裂,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和两岸同胞的切身利益。大陆方面将密切关注有关动向,坚决打击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行径。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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