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小火亡人”!省政府安委办发布通知,做好居民住宅火灾防范工作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5日讯 冬季历来是火灾高发期,而且并非只有“大火无情”,“小火”也可亡人。入冬以来,随着气温降低,群众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群众室内活动增多,诱发火灾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和火灾风险交织叠加。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尤其是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今年以来,全省居民住宅场所已发生3起较大亡人火灾,既暴露出群众生活用火不慎、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逃生自救能力不高等问题,也暴露出火灾防控基层基础不牢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存在盲区死角等问题。其中,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是薄弱区域,各地要发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力量等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夜间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还要组织对乡镇工业园、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针对小单位、小场所、小企业等高风险区域,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织密基层火灾防范网络,从严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基层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要建立联动机制,持续加强居民社区和“九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发动居民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活动(清理厨房、清理阳台、清理走道和关电源、关燃气、关门窗),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类宣传载体,扩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提升消防安全整体素质。除指导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深入居民社区、沿街门店等上门入户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明白纸”,还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机构对社区居民、九小场所从业人员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提示场所火灾风险和消防管理要求,教授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方法,切实提高群众火灾防控意识和基本技能。冬春期间,各地要组织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分批分类进行培训;组织主流媒体集中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每月,各地应组织辖区社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达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的目标。城镇老旧小区要加快应急救援站建设,尽快实现城镇老旧小区应急救援站全覆盖,建设消防安全巡查队、初起火灾扑救队、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的基层消防工作主力军。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要加强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的调研熟悉,强化指挥调度和联勤联动,一旦发生火灾,第一时间调派力量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级政府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督促工作落实。对问题突出、措施不落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开展约谈教育,实施挂牌督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依法停止使用或临时查封。凡因履职不力、尽职不严,导致较大火灾责任事发生的,依纪依规依法严肃问责。(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

责任编辑:管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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