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有权就任性”问题!青岛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庭审观摩活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9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今天从青岛市司法局获悉,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共同举办的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观摩活动日前在青岛中院举行。市政府各部门分管行政应诉工作的负责人、法制机构负责人90余人现场观摩了庭审。

“某公司诉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二审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按照相关办流程严谨进行。

庭审结束后,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柴方胜对庭审中行政机关的表现进行了点评:一是行政执法必须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行政程序合法。法庭的功夫在庭外,行政执法必须有良好的执法意识、证据意识,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用权,坚决防止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有权就任性”问题。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重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按照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出声、出解、出治的要求,“每庭必出”“出庭又出声”,不能出现“答非所问”“问多答少”等现象。

观摩人员认为,此次庭审观摩活动受益良多。通过观摩现场,感受了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整个过程,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一次生动实践,对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规范我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行为起到了促进作用,对于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水平和应诉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积极配合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化解了大量的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以负责人出庭应诉这个办案小切口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大格局,用法治引领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公共权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群众水平。(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徐绍阳)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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