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必小心,谨防“霾”伏!@青岛司机,冬季上高速,这件事千万注意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23日讯 今晨,同三高速青岛段部分路段出现团雾,驾驶员途经时切不可掉以轻心!冬季是雾霾天气高发期,雾霾天能见度低,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车一旦进入雾霾区域,最好的避险方式是就近驶入服务区或驶离高速,等雾霾消散后再继续上路行驶。如果来不及进入就近的服务区,该如何确保安全呢?青岛同三高速交警梳理出辖区内雾霾多发路段,驾驶人经过时要特别注意。

雾霾多发路段:

1. G15沈海高速南胶莱河大桥:581公里处;

2. G15沈海高速马店立交桥:587公里处;

3. G15沈海高速胶济铁路大桥:602-604公里处;

4. G15沈海高速围山河大桥:643-644公里处;

5. G15沈海高速横河大桥:674公里处;

6. G15沈海高速白马河大桥:684公里处;

7. G15沈海高速吉利河大桥:685公里处;

8. G15沈海高速甜水河大桥:694公里处;

9. G15沈海高速潮河大桥:696公里处;

10.疏港高速灵珠山水库大桥:S76029-11公里处;

雾霾天气行车提醒:

在高速公路行车时一旦遇到雾霾天气,除了要减慢车速外,驾驶人应当开启车辆警示灯。同时,根据交警部门设置的限速标牌、滚动屏等提示通行:能见度小于200米时,限速60公里每小时、车距100米以上;能见度小于100米时,限速40公里每小时、车距50米以上、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能见度小于50米时,限速20、须尽快从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雾霾天气影响视线有关外,更多情况下也与驾驶员错误的开车习惯有关,在此提醒驾驶员依规文明行驶:

一是大雾天气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要注意车速控制得当,不能过快或过慢。如在高速公路上突遇大雾,尽量不要在高速公路上停车。

二是合理使用汽车灯光。在雾天行驶时,驾驶员应将前后雾灯全部开启,如果雾非常大,还可将双闪灯打开,让其他车辆司机更容易看到,避免追尾和刮蹭事故的发生。建议司机勿将远光灯当作信号灯使用,以免影响对方视线酿成事故。

三是遇交通事故果断处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能第一时间撤离现场的,及时撤离事故现场;不能撤离现场的,应迅速采取安全措施,开启车上危险报警闪光灯后,在后方150米以外的距离摆放警示标志提醒来车注意;相关人员应迅速转移至右侧护栏外安全区域,然后根据右侧防护栏悬挂的圆形标志牌确定位置后及时报警,等待救援。

四是遇交通事故现场,后面来的车辆不要挤占应急车道,以免给交通管理部门疏导交通、抢救伤员、清障救援等工作造成不便。(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 通讯员 刘海)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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