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户籍业务“全省通办”首日,青岛5岁小女孩“跨所”领身份证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26日讯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山东省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了居民身份证首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户籍类证明出具和新生儿落户四项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工作,并于11月26日正式实施。

为确保“全省通办”工作全面展开,使辖区居民了解熟知具体政策,青岛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户政与出入境部门会同相关派出所户籍民警详细解读、吃透政策后,立即行动,采取进社区、进工地、进企业、进居民家中等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向居民讲解“全省通办”政策,确保更多居民了解“全省通办”政策,享受便捷服务。

今天,“全省通办”政策实施首日,高新区分局迎来了第一位跨所办理居民身份证首领业务的小群众。5岁女孩小暖户籍地是城阳区红岛街道,但家住高新区。得知这一政策后,小暖在家长的带领下,第一时间来到高新区火炬路派出所综合警务厅办理了居民身份证。小暖妈妈表示,此项政策的实施可以就近办理身份证,不用带着孩子来回跑,非常便民,为人民公安点赞!

据悉,高新区分局将立足实际,持续开展相关宣传咨询活动,切实做到“全省通办”政策家喻户晓,为更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单淬)

责任编辑:郝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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