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打击水生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青岛海关签署三方执法协作备忘录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3日讯 为共同打击违法,稳妥有序做好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移交、处置工作,今日,青岛海关、济南海关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在青岛签署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移交工作协作备忘录。

青岛海关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移交海马干 陈星华 摄

备忘录主要包括加强协作配合、明确各自责任、建立联络机制、建立移交处置信息通报机制、确定移交程序、建立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合监管机制、加强进出口企业规范管理、加强执法培训业务交流全方位合作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海关等部门依法没收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应当交由野生动植物保护主管部门、海洋执法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规定处置,或者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交由相关科研机构用于科学研究。

根据备忘录,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部门间执法工作协调机制框架下,三方将加强执法协作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相互协助查办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履行濒危物种保护职能。同时,三方将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进出口企业的管理,对存在问题和涉嫌违法线索,及时组织开展联合查处工作,加大对进出口水生野生动物的日常监管,规范企业健康发展。

此次备忘录的签署,是近年来三方深化打击水生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协作的具体体现,为三方履约监管深入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有利于加大在执法工作上互相配合支持,妥善处理海关罚没的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持续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利用长期有序发展,保护生态安全及生物多样性。(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兰星 通讯员 陈星华 魏雪峰)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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