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完油就“跑”,你知道属于什么行为嘛?民警劝其自首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17日讯 加完油不给钱就“跑”属于什么行为?今年10月,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一家加油站发生案件,两名男青年加完油不付钱开车就“跑”了。在严打整治攻势“雷霆”系列行动中,黄岛警方办案民警持续追查,最终查明涉嫌抢夺的两名嫌疑人为彭某(男,24岁)和徐某某(男,24岁),在民警劝说下,两人于12月7日投案自首。

今年10月,黄岛公安分局海青派出所接到一家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报案,两名男子加完油后不付钱就跑了。据加油站工作人员说,两名嫌疑人中,开车的男子一直没有下车,另一名男子下车后站在车旁。工作人员给他们车子加满油后,驾驶员启动了车辆,另一名男子竟然迅速上车,然后他们就一溜烟逃走了。

民警调查发现,两名嫌疑人驾驶的白色车无车牌,加油期间都戴着口罩,无法看清面貌。虽然线索很少,但是民警一直坚持追查。经过大量工作,民警查明两名嫌疑男子是彭某和徐某某,并严肃告诉两人,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规劝他们自首。12月7日,彭某和徐某某到海青派出所投案自首。

彭某和徐某某交代,他们两人是朋友关系。今年9月底的一天,彭某开车拉着徐某某到五莲县一个加油站加油,加油站工作人员在加完油后进屋去等他们付钱,结果徐某某上车后,彭某直接开车就走了,事后也没有人找他们,两人就商量以后用这种方式加油后“逃单”。

随后的两个月时间里,彭某和徐某某多次结伙作案,彭某有时自己单独作案,他们在日照、临沂、潍坊等地以加完油就跑的方式作案十余次。其中有一次彭某在日照市单独作案时,被加油站工作人员追赶拦截,彭某强行逃窜,其行为已经涉嫌抢劫。海青派出所办案民警查明,彭某和徐某某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结伙作案一次,涉嫌抢夺。目前,徐某某被黄岛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彭某已被移交日照警方进一步处理。

加完油不给钱就“跑”,这种行为看上去似乎危害不大,就是给加油站造成经济损失,但是这种行为涉嫌抢夺,严重的情况甚至涉嫌抢劫。办案民警提醒加油站工作人员,平时要注意防范,留意可疑的人员车辆,遇到突发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造成损失。(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齐林新 封国华)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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