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大货撞倒送入ICU,救助基金垫付十万元抢救费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28日讯 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一位男子骑电动车被一辆大货车撞倒,男子受伤被紧急送医后无力承担治疗费用。青岛开发区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伤者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11月25日5时许,王某骑电动自行车沿井冈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珠江路路口处,适遇苗某驾驶鲁B号牌重型货车沿珠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此,两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后王某经医院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重型、创伤性脑疝、弥漫性轴索损伤、创伤性硬脑膜下血肿、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等。因病情严重,进入重症监护室抢救。

据了解,今年24岁的王某是家中独子,事故发生后其年迈的父母从东北老家赶来照顾,看到向来身强体健的儿子躺在重症监护室内,老两口心痛难忍,面对重症监护室每天高额的抢救费,更是压得老两口喘不过气。了解到王某家庭情况后,办案民警积极为其申请办理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基金办公室经审核按照规定为王某垫付了医院抢救费用十万元,保证了前期的抢救工作得以有效进行。目前王某伤势稳定,已进转入普通病房治疗。

据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机动车 “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在不能得到及时救助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减少因交通事故后未得到及时救助而造成的受害人死亡、残疾及病程的延长。这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当这种紧急情况消失或已得到相关赔偿后,事故责任方或受救助方应及时返还垫付的费用,以便救助基金的循环救助使用,帮助更多伤者。(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杨臻)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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