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举报这一非法活动最高奖励500元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18日讯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各类非法宗教活动的积极性,确保社会稳定,日前,即墨区制定《即墨区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试行)》,举报电话为0532-88555756。

本办法奖励对象是指举报即墨辖区内发生的非法宗教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负有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宗教工作部门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格员举报非法宗教活动的,不适用本办法。

非法宗教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

(一)走街串巷、进村入户非法传播宗教思想(合法教职人员到本宗教信徒家中从事符合相关规定的宗教活动不在此列);

(二)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宗教活动场所或未经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新建建筑物;

(三)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

(四)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宗教培训、朝觐等活动,擅自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教育培训、宗教夏(冬)令营;

(五)擅自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六)擅自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办宗教活动或者未经批准举办跨区域宗教活动;

(七)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

(八)其他非法宗教活动。

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泄漏举报人有关信息,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所知的涉非法宗教活动的线索情况。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诬陷他人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报人举报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处理结果和通知领奖。对同一地点同一宗案件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宗案件进行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线索的,主要奖励最先举报人(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群众举报线索,由即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确认核实后,根据举报线索价值,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元至500元奖励。(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涛)       

责任编辑: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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