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宋秀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7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今天从青岛市检察院获悉,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中心原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青岛城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宋秀红涉嫌受贿罪一案,近日由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秀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宋秀红利用担任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书记、副主任,青岛城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白树文)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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