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与商量”第十三期协商活动:依法履行家长职责,当好孩子首任老师

加强家长培训 树立优良家风 推动法规落地

依法履行家长职责 当好孩子首任老师

——政协委员、职能部门和专家学者热议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

●邀请教育专家开设家庭教育公益课堂,针对不同年龄段孩子的家庭制作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通过媒体专栏、网络公众号、社区公益讲堂等形式,加强家长培训。

●倡导“树立家庭核心素养,争做优秀家长”活动,推荐评选优秀家长,树立学习榜样,让每一个好家庭都有好家长,好家长培育出好孩子,好孩子成长为祖国建设的有用之才、栋梁之材。

●通过人大执法检查、政协监督等落实问责机制,对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严格问责,形成家长主责、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实施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开启了父母“依法带娃”的时代。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如何让父母做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如何使家庭成为孩子人生的第一个课堂?

3月2日,由市政协委员联络活动工作室、青岛日报社、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共同打造的“倾听与商量”协商平台第13期协商活动举行。本期活动由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承办,政协委员、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学者来到活动现场,本着“用心倾听,为民商量”的原则,在倾听中交流思想凝聚共识;在商量中汇集力量解决问题,共同就“依法履行家长职责,当好孩子首任老师”主题,结合前期调研,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协商建言,并与学生家长代表互动交流。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卞建平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市政协委员、职能部门代表和专家学者畅谈如何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

协商活动现场

成为称职“老师”

父母需要学习

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数据显示,大约50%的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其中,有些父母重视家庭教育,但对家庭教育的理念不恰当,他们往往“重智轻德、重知轻能、重养轻教”;有些父母则不懂得如何平衡孩子的“个性发展”和“遵守规则”,在亲子教育中或过度娇纵溺爱或过于严苛控制,导致一些青少年的社会适应性很差,出现厌学、弃学、沉迷虚拟的网络世界,或因心理问题自残自杀等,甚至个别青少年走上了犯法犯罪的道路。

父母都希望孩子出类拔萃、更加优秀。作为孩子人生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承担着主要责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委员们在调研中发现,长期以来,市民对家庭教育存在一个误区:许多家长将家庭教育趋向学校化和知识化,却忽视了孩子在人生态度、价值观、情感等方面的引导和培养。

“从《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可以看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家庭教育促进法》还标注了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市政协委员、青岛电子学校校长崔西展认为,家庭教育主要是生活教育,父母要在生活实践中教孩子学会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人。父母只有学习了更好的办法,才能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助力。

市政协委员、青岛电子学校校长崔西展在协商现场发言。

在家庭教育中,父母的品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家风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深远持久。委员们认为,家长对孩子的言传身教,往往体现在非智力因素方面。家长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是潜移默化的影响。家长要想让孩子成为被社会认可的人,就应该提高自身素养,比如高尚的精神品质、对工作事业的忠诚等等。

“家长的言传身教是家庭教育的重要方式,但就目前来看,很多父母并不知道自己应该在家庭教育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一谈到家教,就变成了花钱请老师教文化课,而不是家长的身体力行、榜样作用、身先示范。”市政协委员、青岛第二十四中学副校长马志梅表示,家长的言谈举止、品德涵养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家庭氛围和家教家风也对孩子的成长影响巨大,如果家长天天看手机、刷抖音,孩子也会养成玩手机的习惯。

市政协委员、青岛第二十四中学副校长马志梅在协商现场发言。

孩子在不断成长,不同阶段有不同需求,家庭教育也需要父母不断学习。马志梅建议,政府部门邀请教育专家开设家庭教育公益课堂,针对不同年龄段孩子的家庭制作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通过媒体专栏、网络公众号、社区公益讲堂等形式,培训并引导大家成为合格乃至优秀的家长。同时,学校也要依托家长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向家长介绍家庭教育的正确理念和方法。

青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王国梅认为,政府部门应该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师资质认定,组建规范的专业师资队伍。同时,通过建立长期系统的家庭教育培训机制,引导家长不断完善自我,在家庭教育中率先垂范、成为孩子的榜样,成为有责任感、有担当、三观正的称职父母。

教育行政部门是家庭教育的重要责任部门之一。在协商活动现场,市教育局家庭教育处处长刘方进表示,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深化家长学校建设,丰富家长学校的建设形式。既要建设实体性的线下家长学校,也要建设网络化的线上家长学校,还要打造融媒体的空中家长学校,为家长提供全方位、全媒体、全形态、系统化、便捷化、互动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市教育局家庭教育处处长刘方进接受采访。

事实上,我市曾在全国率先将“家庭教育普及工程”纳入市办实事,2017至2019连续三年投入1500万元,举办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培训家庭教育骨干力量,成为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14个试点城市之一。市政协常委、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宋立春表示,市妇联联合市教育局初步构建了四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定期举办家庭教育大讲堂、家庭教育每月一讲等培训活动,为基层培训家庭教育师资力量。下一步,我市将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常态化寻找“最美家庭”,开展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巡讲活动,引领传承好家风,涵养好家教,建设好家庭。

市政协常委、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宋立春在协商现场发言。

建立家庭核心素养

回归家庭教育本质

追求家庭教育成功是每个家长的目标,但孩子成功的标志不仅仅是考高分、进名校,人格健全、身心健康、有责任感才应是教育孩子的方向。但现实情况是,高分低能的孩子并不少见,有的大学生将脏衣服打包寄回家让父母洗,甚至出现离家住校的孩子不知道煮熟的鸡蛋要剥皮才能吃的情况。

崔西展认为,一个人格健全、能力完善的人,绝不是只有高分就能成就的。家庭教育应该注重建立正确的核心素养,培养孩子形成积极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在教育评价中,核心素养是孩子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我们常说的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德’为先,‘学’在后,符合我们一直以来提倡的‘教育应该立德树人’的观念。”崔西展说。

2016年9月,北师大林崇德教授的课题组正式发布《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总体框架,综合表现为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素养。王国梅认为,“核心素养”六要素可以让家长对“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人”有更具体化的理解,也能指导家长将家庭教育做得更好。

青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王国梅在协商现场发言。

在刚刚结束的北京冬奥会上,获得“两金一银”的谷爱凌成了国民明星,她精力充沛、擅长多种技能、阳光自信、学习成绩好……简直是“别人家孩子”的典范。“谷爱凌成功的背后除了个人努力之外,她的家庭教育更值得普通父母学习。谷爱凌的妈妈最关心的不是成绩,而是孩子能不能睡好、是不是安全;她常对孩子说的是‘不要害怕,只要努力,你就能做好’。”王国梅说,核心素养不是口号,也不是概念,是家长一言一行的引导。

家庭教育的本质,不是盲目追逐优秀,而是让他们成为身心健康、有利于社会的人。马志梅建议,在全社会倡导“树立家庭核心素养,争做优秀家长”活动,推荐评选优秀家长,树立学习榜样。让每一个好家庭都有好家长,好家长培育出好孩子,好孩子成长为祖国建设的有用之才、栋梁之材。

好孩子如何定义?如何让自己的孩子走向成功?青岛二十四中学生家长刘珊珊在现场参加了讨论。“许多家长认为学习成绩优秀、不让人操心就是好孩子。其实每个孩子都是好孩子,只是他们的‘好’,都有各自不同的闪光点,比如孝敬父母、爱护兄妹、帮助同学……我希望能够把这些闪光点逐渐放大,让孩子看到自己发出的光,激发由点到面的成长。”在刘珊珊看来,家庭教育应该遵循“野蛮其体魄,文明其精神”的理念,从小培养孩子养成喜欢运动、热爱读书和做家务的习惯,让孩子在运动中学会勇敢和坚持,在读书中提高认知水平,在日常家务劳动中建立爱家勤劳观念,使孩子成长为人格健全、身心健康、有责任感的人。

青岛二十四中学生家长刘珊珊接受采访。

政协委员的建议与相关部门的行动不谋而合。宋立春表示,近年来,市妇联坚持“以德育人”的宗旨,提出了“父母好好学习 孩子天天向上”的理念,聚焦家庭教育规划的实施、师资的培训、阵地的拓展和品牌建设等工作,着力提升全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

落实政府部门责任

推动法规细化实化

家庭教育原本是家务事、私事,但《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家庭教育步入法治轨道。家长要“依法带娃”的同时,政府部门也多了一份责任。

崔西展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促进”二字凸显了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和协助,目的在于通过法律的方式告诉家长,如何当好一个合格的家长,同时也阐明了家长的权利:当他们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时候,可以向政府公共体系获取帮助,学习相关知识,提升自己的家庭教育能力。

“《家庭教育促进法》解决了家庭教育为什么管、谁来管的问题,详细表述了教育、妇联、民政、司法等部门的职责。落实法规的关键在于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到守土有责。”崔西展表示,多地已经发布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和开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都值得政府部门借鉴。

崔西展关于落实政府部门责任的观点得到马志梅的赞同。“《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长是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同时,第三章的‘国家支持’部分,也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和要求。如何发挥已有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作用,如何整合社会专业组织和专业机构的力量等,都是相关部门需要思考的。”马志梅建议,当下迫切需要相关部门建立自上而下、有顶层设计、各方职责明确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动法规细化落地。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要求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各归其位、协同育人,形成学校教育以学科教育为主、家庭教育以生活教育为主的教育体系新格局。”王国梅认为,政府各部门应分工协作,建立、整合、盘活社会各层面家庭教育指导的有效资源,通过“纵向合作+横向协同”依法助力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到实施,市政协常委、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勇都在持续关注。“《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以及政府各个部门职责,只有部门积极履行职责,政府责任不空转,才能保障《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实施。”李勇建议,政府部门要对市、区、街三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体系和编制上给予支持。此外,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的规定,建议将家庭教育培训指导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购买政府服务内容。

市政协常委、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勇接受采访。

在督查方面,李勇建议各级政府应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并且通过人大执法检查、政协监督等落实问责机制,对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部门严格问责,逐步形成家长主责、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实施体系。

“今年是《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市妇联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找准工作发力点、着力点,助力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针对委员、专家的建议,宋立春表示,下一步,市妇联将按照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与教育部门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启动建设一支家教指导服务队伍、建立一批家教实践示范基地、办好一批示范社区父母学堂、完善一个家校社协同工作机制的“四个一”项目,为家长提供便捷、专业、精准的家庭教育支持服务。(青岛日报/观海新闻首席记者 赵健鹏 文/图)

青岛日报2022年3月8日11版

责任编辑:管佳宇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