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部署全面开展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9日讯 为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青岛市司法局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在指导市南区做好司法部“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主动扩大试点覆盖面,在全市部署开展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主要围绕六大试点任务开展:

制定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明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履职方式和工作责任。

结合党中央、国务院一规划两纲要和《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青岛市镇街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要求,确定重点监督内容,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加强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在用足用好现有监督方式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方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解决、行政执法绩效评估、行政执法协作制度、行政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协调监督机制。加强“十百千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队伍运用,充分发挥特邀社会监督员和执法单位互相监督员作用。

选优配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确保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有专门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借助“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上运行平台”“移动执法APP”等科技手段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和系统性监督。

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基本配套保障。

据介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全面试点,彰显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决心和工作态度。下步,市司法局将按照“严、真、细、实、快”的工作要求,指导各区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区(市)、镇(街)两级执法协调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明确执法协调监督职责、规范协调监督内容、创新执法监督方式,逐步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方位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徐绍阳)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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