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岛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执法检查3357次,立案处罚违法行为402起

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执法检查3357次,立案处罚违法行为402起!

青岛组织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专项执法行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18日讯 针对市民反映近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撒漏扬尘的突出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度重视、快速反应、迅速行动,结合问题区域,组织市北、李沧和崂山区相关执法部门,在环湾路及跨海大桥沿线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查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秩序,在回应群众诉求中锤炼过硬作风,在严格执法管理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部门联动,严格依法治理

近日,市北、李沧和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合辖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环境卫生等部门,采取定点检查、机动巡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联防联控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组成检查组,对联合执法开展情况和治理效果进行抽查督导。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依法严查五大类违法行为:

一是查处运输企业及车辆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运输撒漏污染道路、乱倒乱卸、未密闭运输等违法行为;

二是查处施工项目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使用未经批准的运输企业参与运输,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

三是查处运输超载、超速、车辆私自改装、涉牌涉证、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及套牌、无牌或号牌不全等违法行为;

四是查处非法营运、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

五是查处其他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规违法行为。

同向发力,整治成效初显

行动中,各部门调配精干力量,各司其职、同向发力,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公安交警部门在交通卡口拦车检查,指挥中心同时进行视频巡检;交通运输部门利用车辆GPS轨迹查询系统,准确定位车辆运行轨迹;生态环境部门查处违反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冒黑烟”车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落实严管重罚、一案多查工作要求,对未密闭运输、运输撒漏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倒查源头,通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同管理处置。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0余人次,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35辆,查扣无手续运输车辆2辆,检查工地5处,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11起,现场责令改正4起,现场下达询问调查通知2份。

统筹部署,完善管控措施

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日前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内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执法工作的通知》,对压实属地责任、加强执法巡查、严格依法管控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同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一是采取有力措施,既要重视个案解决,更要重视同类问题面上治理,做到点面结合、严管重罚、应罚尽罚,对问题反复回潮的,坚决依法严处;

二是加强区划边界执法协作配合,及时案件移送,避免管理盲区;

三是以务实行动回应群众诉求,对市民投诉举报问题做到快速处置、逐一核查,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执法检查3357次,出动执法人员2.5万人次,检查工地12603处次,检查渣土车11992辆次,立案处罚违法行为402起,罚款75.7万元。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督导各区市综合执法部门,坚持上下联动、紧密协作,紧盯突出问题,紧贴群众诉求,紧扣城市管理领域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执法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完善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措施,畅通信息资源共享联系渠道,着力强化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有力维护市容秩序,改善提升城市品质,助力我市“蓝天保卫战”不断取得新成效。

相关链接:

根据《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如市民发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私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筑垃圾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的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12345或通过“青岛城管”微信公众号“我拍我城”板块进行有奖举报,查实后可获得50元或200元的举报奖励。(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通讯员 崔怡)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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