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特刊|圆桌话题·莫让“散装水”流入百姓家



青岛日报2022月4月20日8版

街头流动售水车销售的所谓散装“山泉水”多为非法取水、无证销售的“三无”产品——
莫让“散装水”流入百姓家

近年来,打着“山泉水”旗号叫卖的售水车时常出现在岛城的大街小巷。这些水来自哪里?水质是否合格?经营是否合规?记者近日暗访发现,所谓的“山泉水”大都是未经处理的井水、地表水,不仅涉嫌非法取水,而且售水车也都处于无证经营状态。乱象横生的散装“山泉水”亟待各职能部门从开采、运输、出售等全链条进行治理。


现状

非法取水售水成链条

价廉“山泉水”受欢迎

今年以来,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本报舆论监督热线、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陆续收到有关散装“山泉水”的投诉,涉及水质、非法取水、占路经营及喇叭扰民等多方面问题。投诉的点位涵盖了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等多个区市。

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记者在市北区同乐路、李沧区沧广路、崂山区北村、城阳区清晖路都发现了销售散装水的车辆。这些车多为厢式货车,水罐藏在车厢内,车主通过引水管给居民灌水。灌满18升的大桶价格为2到3元,如果一次性充值办卡的话,价格会更低。因为比买正规桶装水或灌装现制现售水都要便宜很多,所以这种“山泉水”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购买。

竹子庵附近的一处非法取水、售水点。

记者发现,不少水贩打着崂山、少山、马山、竹子庵的招牌售卖“山泉水”,但对具体的取水点位和取水方式则讳莫如深。“我这是正宗崂山水,无污染、口感好。你放心喝行了,生喝都不会有问题。我在这里经营好多年了,周围居民都认我这水。”同乐路上的一名水贩向记者推销他的“山泉水”时滔滔不绝,但当记者追问具体取水的地点以及有没有水质检测报告等问题时,这名水贩则开始支支吾吾。

几经周折,记者在城阳区少山社区、李沧区竹子庵探访到了5处涉嫌非法取水、售水点。其中,在少山社区卫生服务站附近的两处取水售水点没有任何厂名信息,院内的平房里藏着多个储水罐。引水管露天放置,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记者20分钟内看到4辆厢式货车来此拉水。

干涸的河道内有多口水井。

据知情人介绍,这些“水厂”的水取自河床上的水井。根据指引,记者在屋后的河床上找到了一处带锁的井口。碗口粗细的水管从井内一直延伸到一家“水厂”的墙根下。记者沿河床察看,发现了多处水井和水管。而这里的河床近乎干涸,岸边还散落了一些垃圾。记者还看到,不远处的拦水坝上有居民在洗衣服,这样的取水环境不免让人担忧。而竹子庵附近3处取水售卖点的环境和设施同样不容乐观,其中一处售水点销售的“山泉水”其实是山涧水,经过简单的水池沉淀后便对外售卖。

“无论是地下水还是地表水,都要通过检验检疫来判断水质是否达标。即使水质达标,其装运、包装方式也应符合相关标准。”青岛饮料协会秘书长刘志袤告诉记者,散装水在取水、运输、灌装等过程中,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探因

取证困难监管乏力

“九龙治水”各自为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对外销售属于违法行为。其实,非法取水、流动售卖的链条由来已久。从2010年起,岛城主流媒体曾多次关注非法取水、卖水问题。其中,李沧区竹子庵和城阳少山等地的取水售卖点就曾被媒体曝光。然而时至今日,这类问题依然存在。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即墨区等水源丰富的“山村”,甚至发展成为水贩们口中的“卖水村”。

“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有所行动,但不久问题就回潮。”家住宾川路的李先生说,竹子庵山下有一处取水售卖点,经营了十余年。此前曾被相关部门查处并拆除了取水设施,但取水设施成本与卖水收入相比微不足道。况且,一些部门在执法时并未完全将取水设施拆除,只是拆掉部分构件。“待风声过后,卖水者接上水管,取水点就又重新开张了。”李先生补充说,因为违法成本低且有利可图,近年来,竹子庵周围不断开采出新井。

面对源头非法盗采、对外销售散装水行为屡禁不止的情况,青岛市水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取水的地点分散且隐蔽性强,取水作业时间不固定,而我市水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有的区(市)未设立专门的水行政执法队伍。”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在执法过程中,涉嫌人员经常打着“生活自用、农业用水”的幌子,拒不承认对外售水,也给取证增加了难度。

记者采访了解到,除了水务部门负有源头监管责任外,当散装水进入运输和流通环节后,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也有一定的监管职责,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检查其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发现应当办理而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告知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城管执法部门则对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游商浮贩进行执法。

厢货车内装着水桶。

但在实际管理中存在“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的尴尬局面。记者以市民身份向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了该区清晖路上一厢式货车售卖散装水的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回复,他们只监管桶装水、瓶装水的制售环节,散装水应由卫生部门负责监管;且流动售水车没有固定营业地点,办不了营业执照,属于无证经营,应由城管部门取缔。

但记者从市卫生监督部门了解到,该部门监管集中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购饮用水,并不包括散装水。城阳区城管执法部门则回复,现场未见售水车经营,仅发现了售水的广告牌,后期将加强巡查。事后,投诉人向记者透露,该车依然在原地卖水,只是方式更加隐蔽。而其他区市的职能部门在处理类似情况时也同样存在取证困难、监管乏力的情况。

建议

“攥指成拳”合力治水

引导居民安全用水

饮水安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无合法来源、无生产厂家、无安全保障的“三无山泉水”不仅威胁着人们的健康,无序盗采水资源还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而面对各部门执法监管的不足和“九龙治水”的困境,亟待各职能部门“攥指成拳”形成合力,全面整治。

“要破解散装水的‘九龙治水’困境,需要在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形成高效联动、密切协作的联合执法机制。”刘志袤建议,应当确定牵头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厘清、细化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分工,确保监管职能无空白,并部署开展针对散装水采售全链条的专项整治行动。

“要打造现代化治理样板城市,需要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散装水乱象久治不愈凸显了我们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上的不足。”省人大代表姜东建议,各职能部门不仅要形成合力,还应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对盗采、售卖散装水的点位进行暗访,发现问题严厉打击、应罚尽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还要定期组织“回头看”,避免已经查处的问题“死灰复燃”。

“有需求就有市场。非法取水、售水行为的存在反映了消费者对非法‘山泉水’的危害认识不足。”刘志袤建议,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用水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方式推送散装水的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关注饮用水安全,通过正规厂家、商超等渠道购买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饮用水,不要从街边游商浮贩处购买水源不明、卫生质量无法保证的散装水。另一方面,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公开举报电话,通过有奖举报的形式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第一时间从重处罚、从严打击。

“治理散装水乱象只是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中的一隅。”姜东建议,政府应当出台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打造治理类似城市乱象的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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