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芯”升级,全省首创!青岛非道路移动机械改造成功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20日讯 42台国Ⅰ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淘汰换新需要花费近5400万元,而通过更换发动机将其改造升级为国III排放标准,只花费了280余万元。20日上午,在山东港口青岛港大港分公司内,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对这些升级改造后的卸船机、轮胎吊车、门机、吊车、叉车、拖车等多种机械进行复检,结果显示污染物排放全部达标。

经过一年来的试点,青岛在全省首创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以“改”促“治”新模式宣告成功,实现污染减排和成本节约的双赢。今年,青岛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具备改造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面推广升级改造工作,通过“换芯”升级代替淘汰达到微成本减排,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我们公司的42台机械全部进行升级改造,经济成本节省了95%。通过近一年的运行,这些机械污染物排放状况明显改善,作业效率大幅提升,设备运行故障率也显著下降。”山东港口青岛港大港分公司是首批参与升级改造试点的企业,公司安全技术部副部长孙勇表示,下一步将着手对60多台国II排放标准的机械进行升级改造。

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对全省老旧机械的淘汰更新划定了最后期限。2022年底前,青岛市将进一步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届时将全域禁用国Ⅰ及以下排放阶段的机械。而在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性抽测中发现,部分国II标准机械检测结果也达不到“禁高区”排放限值要求,这部分超标机械的使用也会受到限制,需要机械业主“未雨绸缪”,早动手早解决早受益。

“从一年来试点和检验结果来看,这个升级改造模式可以实现排放稳定达标,我们希望通过这种引领性的方式推动全市具备改造条件的机械,自主进行改造升级实现达标排放,鼓励轻型非道路移动机械实现电动化替代,进一步减少老旧机械污染排放。”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宋敏表示,将以作风能力提升年为契机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在达到环保要求的同时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节省成本,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提升,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通讯员 许颖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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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以压燃式、点燃式发动机和新能源为动力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常见的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叉车、联合收割机等均在其列。据测算,一台国Ⅰ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的排放量,相当于50至80辆机动车的排放量,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不容小觑。目前青岛市已登记编码非道路移动机械4.4万台,其中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机械约占4%。

如果这些不达标机械全部淘汰换新,成本较高,也造成资源浪费。从去年开始,青岛在部分重点区(市)和企业试点,创新推出以“改”促“治”新模式,鼓励企业通过将具备改造条件的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机械发动机更换为国III标准发动机,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了污染物大幅减排。

责任编辑:郝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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