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未成年人保护标识设计方案,5月20日截止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6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设计方案。

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设计方案要求为:(一)构思主旨鲜明,能直观反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主题,具有青岛的文化元素,充分体现“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的理念,具有明确象征意义。(二)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洁明快,整体视觉效果简约、醒目,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三)标识(LOGO)辨识度高,应用性强,适合青岛各级未成年人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阵地、公共标识、工作牌(胸牌)、信函标记、宣传品、纪念品等载体、环境应用和媒体传播介质上使用。(四)应征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如因设计方案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五)标识(LOGO)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提供AI或CDR格式的设计矢量图源文件,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图案面积不小于125px*125px,分辨率600*600dpi(像素/英寸)以上,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

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团体和个人均可投稿。投稿人报送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设计样式的同时,需附带展现所设计的LOGO应用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门头效果(含配色)。投稿人于2022年5月20日前(以寄出时间)将作品的纸质版寄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2211,收件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532-85795587。

在寄送纸质版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mzetflc@qd.shandong.cn),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设计方案征集”,邮件主题填写为“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征集”。请投稿人在纸质版和电子版中均注明设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若是单位参选,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建专家评审组,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开展集中评审。入围的标识(LOGO)设计方案将通过青岛市民政局官方网站、“青岛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公布。在征集作品中确定3件入围,择优确定一件予以录用。

据了解,本次征集活动为公益活动,不设奖金。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向入围作品设计者发放证书和纪念牌。(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责任编辑:管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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