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成立企业家导师“天团”,张瑞敏谭旭光黄克兴等64人开招“学生”

企业家是企业发展的灵魂。为帮助青年企业家更好成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发布《关于建立青年企业家培养导师制的通知》,将借鉴工匠“传帮带”模式,由优秀企业家导师向青年企业家传授经营理念、创新创业的心得体会、经营管理的经验和方法技巧,从而全面提升青年企业家创新发展、决策管理、资本运作、市场开拓和国际竞争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全省确定的64位优秀导师中,青岛9位企业家入选——

根据安排,青年企业家与优秀导师之间的匹配采取“双向选择”机制。具体选定条件及培育方式如下——

01 选定条件

重点从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四新”领域、传统优势产业中拥有核心技术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成长性强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中选定。学员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热爱学习,善于思考。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学员意向及其企业实际,为每名导师各推荐不超过2名学员,侧重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二代接班人,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学员企业与所选导师企业原则上应行业相近或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相匹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适时组织导师与学员进行线上或线下交流面试,由导师选定3-5名学员。

02 培育方式

优秀企业家导师要发挥传帮带作用,向青年企业家传授经营理念、创新创业的心得体会、经营管理的经验和方法技巧,全面提升青年企业家创新发展、决策管理、资本运作、市场开拓和国际竞争能力。发挥产业引领作用,指导学员企业顺应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要求,加强技术创新,拓宽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路径,实现协同发展。根据双方企业及学员自身实际,采用研讨授课、安排到企业挂岗锻炼、加强企业间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培养。导师要为所带每位学员制定培育方案,方案应当包括岗位安排、培育内容、预期要达到的效果等等,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

青年企业家学员要向企业家导师请教行业发展趋势,产业变革和转型升级的方向目标,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经验、技巧、办法等,探寻优秀企业发展规律、成功诀窍。学习了解导师所在企业的基本生产经营和管理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导师工作安排,严格遵守企业管理制度,严守商业秘密。

责任编辑:管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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