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警方提醒:把银行卡卖给别人赚钱?骗局!犯法!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23日讯 把银行卡卖给别人就能赚钱,骗局!

凡是开出高价向你“购买”银行卡、电话卡的人都有不法企图,请果断说“不”!不然,你很有可能会成为犯罪分子的 “同伙”。  

5月10日,即墨公安分局北安派出所通过线索摸排、缜密侦查,成功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谭某和王某。

5月10日,北安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条线索,辖区谭某名下多张银行卡流水异常,民警迅速对谭某开展侦查工作,并在其工作单位将其抓获。经审查,谭某交代,其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借了不少外债。同事王某得知后,告诉他,将自己的银行卡卖给他人就可以赚钱,一张银行卡可以卖5000元。谭某明知这是违法行为,但在高额利润诱惑下,仍将自己的3张银行卡通过王某的介绍转卖给诈骗分子,从中获利5000元。办案民警顺线将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经审查,王某对其充当“中间人”介绍谭某出卖银行卡从中赚取介绍费6000元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两名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即墨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警方提醒

1、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手机卡,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

2、强化法律观念

不要贪图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以免对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影响,如果因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公安机关一旦查实,可能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3、加强社会责任感

发现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孙仁强)

责任编辑: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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