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地通报7起典型问题!3人因酒驾醉驾被开除党籍

济南市

为持续深化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查处的 3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大桥街道小盖村党支部书记姚长锁、村委会主任盖朋成等人违规发放、领取节礼问题。2015 年至 2020 年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姚长锁、盖朋成等人借为村内高龄老人发放节礼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米、面等物品并向村干部发放,共计花费 15404 元。2020 年 6 月,姚长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 年 7 月,盖朋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相关违纪资金退回村集体。

崔寨街道南赵村原党支部书记李金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 年,时任南赵村党支部书记李金泉多次违规用公款安排相关人员到饭店就餐,并在就餐期间提供烟酒,共计花费 11093.5 元。2020 年 8 月,李金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孙耿街道东盐村原党支部书记杜彩、原支部委员闫绍虎、妇联主席王立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问题。2017 年 3 月,杜彩、闫绍虎、王立违规接受在该村施工的某企业项目负责人为其提供的海南五日游活动安排,共计花费 7950 元,均由该企业支付。2020 年,杜彩、闫绍虎、王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 3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必须受到严肃处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汲取深刻教训,真正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从严从紧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把纠治“四风”向纵深推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东营市

近日,东营市东营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党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东营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东营汽车总站职工王鹏波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1月11日,王鹏波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93.27mg/100ml。2020年3月30日,东营区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王鹏波拘役一个月十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20年6月3日,东营区纪委给予王鹏波开除党籍处分。

东营区史口镇曹家村党员李云田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6月25日,李云田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执勤民警查扣。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0mg/100ml。2019年7月2日,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给予李云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6月3日,东营区史口镇党委给予李云田党内警告处分。

东营区文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尹胜辉醉酒驾驶问题。2015年12月29日,尹胜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97.5mg/100ml。2017年1月16日,东营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尹胜辉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0年6月3日,东营区纪委给予尹胜辉开除党籍处分。

东营区牛庄镇东范村党员周立明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5月13日21时,周立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30.19mg/100ml。2020年1月21日,东营区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周立明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0年4月23日,东营区纪委给予周立明开除党籍处分。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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