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水产品,禁止销售!青岛针对休渔期市场交易管控开展执法检查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16日讯 青岛今年休渔期自5月1日12时开始,至9月1日12时结束。为抓好伏季休渔期间渔获物市场交易管控工作,确保休渔期间渔获物交易合法有序,5月1日进入休渔期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多次联合海洋发展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对市场在售的水产品开展执法检查。

6月16日上午,联合执法人员对康定路农贸市场、亚美综合市场、小港水产品市场三家市场内在售的水产品进行了突击检查,经现场随机抽查舌头鱼、刀鱼、鱿鱼等水产品,发现大多数水产品经营业户能够现场提供所销售的水产品的合法来源凭证,市场监管部门对3家未能现场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经营业户已责令限期整改并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经营者如不能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行为,将按照违法违规情节严肃查处,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在检查的同时,对市场开办者、水产品经营业户分别开展了宣传教育,强调要求市场开办者要落实入场查验要求,水产品经营业户采购水产品应具有合法来源证明、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或无合法来源水产品。

此次突击检查联合执法行动,对打击伏季休渔期间销售非法捕捞或无合法来源水产品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将服务型执法贯穿日常监管全方位全过程,继续抓好伏季休渔期间渔获物交易管控工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将我省三部门《关于禁止在海洋伏季休渔期间交易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通告》落地落实,强化宣传,提醒广大水产品生产经营者要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捕捞或来源不明的水产品;严禁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电商平台等交易平台为违法购销、代冻非法捕捞渔获物提供交易服务;倡导广大消费者在伏季休渔期间不购买、不食用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举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通讯员 蔡静)

责任编辑:管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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