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开征集!生态环保领域有好的开放合作项目快来报名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10日讯 为积极推进生态环保领域国际合作,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确定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发布推介一批生态环保领域开放合作项目,并明确了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

根据通告,申报范围包括七大类项目:

1.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清洁取暖(含运行补贴)、燃煤污染控制、工业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项目等。

2.水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体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海洋生态保护项目等。

3.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包括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等。

4.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运营、农作物秸秆等农业生产剩余物。其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项目等。

5.资源综合利用和新能源替代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包括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含危险废物)、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相关项目,垃圾处理项目,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等。新能源替代项目指以新技术和新材料为基础,用可再生能源经过现代化的开发和利用取代资源有限、对环境有污染的传统能源项目等。

6.监测和能力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综合服务项目。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移动监测、应急监测设备及管理系统,工业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服务、环保管家服务咨询、区域生态环境管理托管服务项目等。

7.绿色金融项目。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提供金融服务的项目等。

在具体申报条件上,要求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我省注册的独立法人,项目实施地在山东省。有明确的减少污染物排放、能源替代或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申报项目符合土地、规划、生态环保等要求,2021年能够实施并产生一定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与境外资本、技术有合作需求。(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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