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服务保障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专项活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8日讯 青岛市检察院今天举行公益诉讼服务保障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这一专项活动,以进一步开拓检察公益诉讼服务攻坚行动的新路径,持续为我市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检察力量。发布会同时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

据介绍,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孕育诞生的、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改革举措。自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以来,青岛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服务保障党委中心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为党委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

五年来,青岛检察机关将助力城市品质改善提升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的重要切入点,先后开展守护海洋、守护美好生活、护航安全生产、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专项活动;立案办理了生态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与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相关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1053件;重点办理了督促大河东湿地保护案、某艺术中心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督促闲置土地处置系列案等在全国、全省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共有18起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打造出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劳务代偿”“河长湖长湾长+检察长”、第三方机构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等先进经验和做法,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加深入的服务城市更新与城市建设打下了基础,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径。

今年2月,市委、市政府围绕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获得感和满意度,决定实施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系统性推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攻坚行动进行了研判,深入剖析攻坚行动项目台账,结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际,开展公益诉讼服务保障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专项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的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市两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手段,持续助力城市更新建设,提高人民满意度,体现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作为和担当,彰显检察机关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检察智慧,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公益损害问题、推动健全完善相关行业、领域治理体系、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稳步提升。

专项活动的工作重点是——

能动履职,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在历史城区保护、低效片区开发建设、旧城旧村改造建设等领域,主动进行跟进,确保项目推进符合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挥“河长湖长湾长林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作用,与生态环境、林业和园林、海洋发展等部门形成合力,助力公园城市建设;注重与刑事检察部门合作,强化对引发山火、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及时提起民事诉讼,切实让破坏环境者付出代价;对于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废弃物综合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应积极与生态环境部门对接,确保水、大气等重要环境指数达标。

能动履职,守牢安全生产命线。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涉及大量城市建设工程,尤其是老旧小区改造、交通设施建设等项目,其建设安全问题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要主动、及时与应急管理部门对接,以燃气安全、建设工程安全为重点,探索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对于老旧片区改造、供热、天然气管线建设等涉及面广、安全隐患多的建设项目,要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确保防范于未然。

能动履职,守牢土地资源保护红线。在成功开展闲置土地处置专项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以开展土地高效利用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与自然资源局会签的协作机制的作用,在重点低效片区利用项目中,及时与街道、企业对接,仔细研判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的原因和解决对策,推进土地清障问题的解决。同时注重探索开展对不按照规划进行资源利用问题的监督,切实盘活土地、空间等宝贵资源。

能动履职,守牢国有财产安全线。依托与审计部门会签的协作机制,形成审计与检察监督合力,保护好国家的“钱袋子”。聚焦市政道路、地铁建设及沿线开发等建设项目中的耕地税、环保税、垃圾清运费收取问题,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中为增加补偿面积而进行的私搭乱建、公房房租拖欠、个人违法行为由国有财产买单等问题进行监督,防止城市更新过程中国有财产的流失。

能动履职,守牢特定群体权益保护边线。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是全体人民群众的期待,应注重保护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利益。尤其是在地铁、停车场、公园等各类公共场所的建设项目中,重点关注盲道、电梯、无障碍通道、母婴室、无障碍卫生间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彰显人文关怀,确保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

能动履职,守牢城市文化传承保护线。充分发挥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职能,积极参与历史城区保护更新,聚焦文物修缮不及时、建设施工项目中造成文物破坏等问题,守护好青岛的城市记忆。在对于文物单位的保护和升级改造过程中,注重特定历史和文化的保护,确保“城市更新,传承守旧”。

专项活动从现在开始至2025年5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全面推进、巩固提升、攻坚收尾四个阶段。青岛检察机关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更新工作理念和方法,注重总结提升,全力推进专项活动高质量开展。

相关链接:

青岛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服务保障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典型案例

一、致力青岛老城区市容市貌改善案例

市北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中发现,市北区某主干道有一处年久失修的砖混结构违章建筑,因历史原因,该处违章建筑面积大、安全隐患多、整治难度较大,成为困扰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老大难问题。市北区检察院通过调查询问、实地勘测、调取行政执法卷宗、走访政府有关部门等方式,查清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对该违法建筑作出处理,确保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职能部门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张贴拆除违建有关通知、主动对接相关产权单位调查情况,研究解决违章建筑的拆除难题。随后,相关职能部门现场研究确定了最终施工方案,推进产权单位搬迁,对面积约1.6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消除了安全隐患,美化了市容市貌。

二、致力守护群众燃气安全案例

黄岛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针对液化石油气经营、充装、配送、运输、使用、气瓶检验、报废及管道燃气地上设施等多个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向5家职能单位制发7份检察建议,建议各职能部门整改,并采取针对性的有力措施,推动打通液化石油气瓶配送“最后一公里”、解决“无证经营”等燃气监管难题。办案过程中,坚持跟进监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燃气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原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被改造为配送站,12家配送站原有的充装设备进行切断处理,安装视频监控实时监管;督促液化气经营企业增加危险货物专用运输车辆12辆,制定“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安全管理方案,保证配送、安装、安检一条龙;争取财政补贴置换个人产权废旧钢瓶65000余只,对全区28167只气瓶加装智能角阀,露天堆放的160余只报废气瓶和34只应检气瓶被送至专门机构进行专业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出动检查组59次,检查燃气、餐饮企业389家次,定期复查,排查各类隐患434余处,目前已整改383处。经对全区管道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147处,已全部整改完成。为促进安全生产领域协作配合形成长效机制,与相关职能部门签署《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关于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等文件。同时,成立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及燃气安全宣讲,督促职能部门开展“燃气安全服务进社区”宣传活动,发放安全宣传资料4900余份,在全区近1000辆公交车显示屏上循环播放燃气安全小视频,与广播电台联合推出《城市管理进行时》栏目,通过电话连线,向听众解惑答疑、介绍安全用气常识。

莱西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餐饮业户存在燃气报警器安装不到位、燃气器具存在安全隐患、燃气钢瓶超期使用,使用燃气的操作间内存在两种火源等问题,危及公共安全。莱西市检察院以餐饮业燃气生产为切入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走访,发现隐患问题116条。因燃气安全涉及部门职责交叉、问题情形复杂等情况,莱西市检察院坚持分类施策,区分不同情况灵活采用检察建议、磋商等监督手段,在最短的时间内排除了燃气使用安全隐患。为延伸治理效果,检察机关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反馈和沟通,并以此为契机,融入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机制。经双方协商,按照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年度安排,由检察机关全程参与对液化气经营企业、管道燃气安全等系列专项检查活动的法律监督。针对燃气软管使用期限短、燃气泄露安全隐患大的问题,莱西市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争取市政府投资400余万元,为全市7万户城乡用气居民免费更换不锈钢波纹管,作为10件办好的为民实事之一,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

三、致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案例

胶州市检察院发现胶州市部分主干道存在未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有关规定设置盲道,存在影响特殊群体出行的安全隐患。胶州市检察院主动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及残联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互联网公开听证,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向社会公众全程直播。听证会就盲道设置维护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职责进行说明,共同研究胶州市盲道设置和维护的整改方案,推动各方达成共识。会后,胶州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据各自职责,对胶州市多条道路的盲道进行专项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迅速整改,成立了专项整改小组,对胶州市盲道环境设置和维护进行规划整改。此次活动共排查发现300余条问题盲道,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切实保障了特殊群体出行安全。

四、致力守护城市历史根脉案例

平度市千佛阁位于旧平度城东关街东端,始建于明代天启年间,崇祯五年焚毁,清顺治四年重修。1999年,千佛阁被公布为青岛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22年初又入选山东省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平度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千佛阁现处繁华商业地段,其拱门系车辆人员必经之路,由于车辆长期碾压,千佛阁地基石条磨损较重;阁南侧因上世纪加建焚香炉、厢房,墙面烟熏迹象明显;千佛阁周边未设置相应保护标志,也未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标识,保护措施缺乏,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为尽快启动文物保护工作,平度市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千佛阁的保护。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为千佛阁加装了身份标识铭牌、安全出口标识,增设专门管理人员,灭火器材等,初步消除了安全隐患,监督取得阶段性成果。结合该区域旧城改造进程,平度市检察院将目标锚定文物更深层次保护问题,如加建厢房和焚烧炉的拆除、文物整体修复及车辆绕行环岛建设等。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千佛阁文物保护工程修缮设计方案》,推动投入资金90多万元,全面立体整修因自然和人为造成的损坏,千佛阁建筑原有历史信息、文化价值和建筑风貌得以全面呈现。(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白树文)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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