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座、弃车逃跑……你以为能躲得过?甭想!青岛交警一晚上查处173名酒司机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10日讯 7月9日至10日,青岛交警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各辖区交警部门选择辖区涉酒事故、违法多发路段,科学规范布设检查点位,共出动警力1100余人次,设置查车点122处。同时,针对凌晨0时至5时进行重点警力勤务部署,加大查处力度,严防后半夜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期间,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173起,其中酒驾130起,醉驾43起。

7月9日晚21时10分许,开发区交警大队在辖区香江路与昆仑山路路口对例行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鲁L号牌小轿车驾驶员常某、鲁B驾驶员张某均有饮酒嫌疑,遂对两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常某为78mg/100ml,张某为65mg/100ml,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人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员暂扣6个月的处罚。

22时40分,于某某驾驶鲁B88***小型汽车行经崂山区石湾一路与姜哥庄路路口时,适逢崂山交警设点检查。经现场检测,于某某酒精检测结果为203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经询问,当晚,于某某在香港东路附近和家人一起吃饭,期间喝了约半瓶干红。司机将其送回家中后,于某某觉得不尽兴,又自行驾车来到石湾一路附近烧烤摊,继续喝了两瓶啤酒后驾车回家,在返回家中的路上被崂山交警查获。

22时51分许,一辆黑色越野车沿宣化路东向西方向行驶,车上司机目光躲闪,被市北民警拦停。经现场酒精测试,测试值为20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经进一步询问,民警发现,该驾驶人于今年1月12日就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李沧被查获,并被暂扣驾驶证。据了解,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员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0日凌晨,城阳交警在正阳中路与民城路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筛查时,发现一辆小轿车突然驶向路边停车闭灯,反常的举动引起了民警注意。此时,车上二人打开车门妄图弃车逃跑被民警控制。经检查,二人都喝了酒,但开始均不承认酒驾的违法事实。经调取现场执法记录仪,驾驶人刘某某不得不承认涉嫌酒驾的违法事实。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抽取血样后强制醒酒。据了解,刘某某来自平度市,在城阳务工。当晚和朋友在城阳一饭店喝酒,饮酒后开车拉着朋友返回,途中遇民警夜查。因其一年前涉嫌酒驾被交警部门处罚过,害怕再次被处罚,因而铤而走险妄图弃车逃跑,被民警依法抓获。

凌晨1时25分许,一辆白色轿车沿山东路行驶至山东路与泰州四路路口时,突然猛打方向右转入泰州四路,市南交警发现情况不对,立即用对讲机通知泰州四路警力进行拦截。执勤警力对白色轿车成功拦截后,经调查得知,该车是一辆网约车,车主是驾驶员谭某某的随行朋友。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谭某某的酒精测试值为17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面对检测结果,谭某某表示,自己晚上与随行朋友吃饭时喝了酒,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凌晨不会有交警查酒驾,没想到还是被查获。

青岛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驾驶人员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以为自己清醒或是不会恰巧遇到交警查酒驾,人在酒后根本无法控制手中的方向盘,切莫在“酒驾”的边缘试探,后果严重。广大交通参与者,请绷紧安全这根弦,安全外出,平安归家。(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 通讯员 青交宣)

责任编辑: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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