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受伤无钱治,交警帮申请十万元救助基金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12日讯 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云台山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骑摩托车与一辆小客车发生事故,男子受伤后被紧急送医但无力承担治疗费用。青岛开发区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伤者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2022年6月16日18时,贾某驾驶鲁B牌照小客车沿云台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路口处左转时,与管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管某受伤。后管某被救护车送至医院救治。

据了解,管某(51岁,男)被撞后伤及头部,进入医院后立即进行了手术并送入重症监护室。因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符合《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办案民警积极为其申请办理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基金办公室经审核于7月8日按照规定为管某垫付了医院费用十万元整,保证了前期的救治工作得以有效进行。

据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机动车 “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在不能得到及时救助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减少因交通事故后未得到及时救助而造成的受害人死亡、残疾及病程的延长。这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当这种紧急情况消失或已得到相关赔偿后,事故责任方或受救助方应及时返还垫付的费用,以便救助基金的循环救助使用,帮助更多伤者。

开发区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机动车在通过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李岩 杨臻)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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