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25日讯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近日开展集中扣车行动,两天内成功扣押6辆豪车,有力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嚣张气焰,取得良好执行成效。
某银行与殷某某、仲某某、迟某某、田某某、王某、任某某6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上述6人偿还某银行欠款,某银行对6人分别提供的车辆享有抵押权。判决生效后,6人均未履行义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调查发现了6辆车辆的运行轨迹和存放位置,分别停放在青岛市即墨区、城阳区、崂山区、市南区。为提高执行效率,执行法官近日决定对上述6辆车进行集中扣押。

7月12日下午四点左右,执行法官在某大厦核酸检测点做核酸时,出于执行法官的职业素养,习惯性看了一眼该大厦停车场的车辆,意外发现其中一辆车牌号十分熟悉,经核查,正是计划于7月13日前往扣押的车辆之一。执行法官紧急协调干警和拖车设备,当场联系被执行人,告知法院将扣押其车辆,务必尽快赶到现场清理车内个人物品。被执行人殷某某称人在外地,无法赶赴现场。执行法官告知殷某某,若不赶赴现场,车辆将被拖走,车内物品若有遗失,损失自行负担,殷某某未予回应。执行法官决定强制拖车,因某大厦停车场通道狭窄,经过多次尝试,终于符合拖车条件。此时,被执行人殷某某赶到停车现场,在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下,殷某某将车辆钥匙交给法官,车辆扣押完毕。

7月13日,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干警先奔赴即墨扣押迟某某名下的车辆,到达现场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迟某某,迟某某委托丈夫将车辆钥匙送至现场。
随后,执行法官抓紧时间赶至即墨区某一网点停车场,被执行人仲某某的车辆正停在此处,执行法官联系车辆留存电话,接电话的并非仲某某,执行法官告知车辆实际使用人,法院要扣押车辆,请尽快赶至现场清理个人物品,若逾期未到现场法院将强制拖车。车辆使用人态度蛮横、拒不配合,声称车里有五万块钱,若法院将车开走,损失由法院承担。执行法官告知拒不配合的法律后果后,车辆使用人仍拒绝前来,执行法官决定立即强制拖车。因停车地点通道狭窄,需要联系叉车调整车辆方向后才能拖走,但叉车刚赶到停车现场时,车辆使用人也来到现场,试图阻止法官执法,执行法官责令其交出车辆钥匙,车辆使用人拒不交出,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在拿到车辆钥匙对车内物品进行清点后,执行干警发现车内有15000元现金,法官决定依法扣押现金。车内其余物品显示,车辆使用人是被执行人仲某某的妻子王某某,考虑到王某某前段时间刚刚生育,执行法官与即墨法院法官取得联系,将王某某带到即墨法院对其批评教育后解除强制措施,其阻挠执法行为将等待进一步处理。

完成即墨扣押行动后,执行干警马不停蹄赶往城阳区、崂山区,将剩余三辆车成功扣押,迫于执行压力,车辆使用人均将钥匙主动交给执行法官。

执行法官谈到,扣押车辆是常见的强制执行措施,由于车辆活动范围广、机动性大,扣押车辆过程中困难重重。也警示失信被执行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执行法官必会克服困难,依法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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