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权!山东发放27个环境领域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二号章”,其中有西海岸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13日讯 行政权力下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青岛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再增新动能。近日,省生态环境厅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等27个单位就5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分别签订委托协议并发放“二号章”。

据悉,省生态环境厅向青岛西海岸新区委托下放的5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主要包括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评审备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从事清洁生产审核的咨询服务机构备案、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备案。生态环境工作专业性强,难度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承接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尽快部署落实好权力承接各项工作,确保承接到位,开展培训考核,优化审批服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最大限度实现线上线下融合通办。

今年以来,我省生态环境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改革指导性文件,在简政放权、创新监管、高效服务等方面不断加大改革力度。特别是建设项目环评省级审批权限,除跨市的项目外均予以下放,实现应放尽放、放无可放、减无可减,赋予了各市更大的发展自主权。

此次在全省范围内多层次、全覆盖进行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不仅对委托下放的事项内容进行了明确,也确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划分和监管措施。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下一步我省还会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障放权质量和效果。(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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