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0余名未成年人……黄岛法院高效温情化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1日讯 为推进“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走深走实,大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举措,公正、高效审理好新区涉未成年人及婚姻家事纠纷,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近日,黄岛法院少年法庭用时15天,妥善化解一起涉12名当事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此案中,原告董某甲与六名被告未曾相识,其中,除被告刘某外,其余五名被告及原告均系未成年人。去年,原告董某甲因误会无故遭受被告刘某、刘某甲、朱某甲、崔某甲、马某及王某甲等人的殴打,后公安机关就该殴打行为对上述六名被告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原告董某甲将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起诉至黄岛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对本次纠纷所产生的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进行赔偿。

黄岛法院受理本案后,少年法庭负责人丁守兵团队第一时间通过E送达平台对11名被告进行了送达。经协调各方时间,依法组织调解工作,案件全部当事人共14人到庭参加诉讼。但被告方却辩称,一方面该案纠纷公安机关已处理完毕,相关被告均已受到行政处罚,法院不应再受理该民事纠纷,另一方面各被告之间过错程度不同,对承担责任比例划分等存在较大争议。因此,该案矛盾分歧尖锐,调解难度较大,一度陷入僵局。少年法庭负责人丁守兵根据常年积累的丰富的审理经验,立即调整办案思路,一是先采用“背靠背”形式,逐一了解被告诉求,结合证据和案件事实,由浅入深进行释法说理,疏通被告心结和存在的侥幸心理,二是再采用“面对面”形式,向所有被告阐明本案利害关系及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正是采用逐层击破方式,历经四小时调解后,原、被告双方就赔偿及后续治疗问题达成一致,并当庭收到调解书,各被告均当庭履行赔偿义务,圆满化解了该起涉未成年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自去年该院少年法庭揭牌以来,黄岛法院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理念贯穿审理的全过程,高效温情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纠纷,调撤率达60%以上,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下一步,黄岛法院少年法庭将以开展“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时代要求,增强抓好少年审判的责任感、使命感,树立新时代少年审判理念,坚持少年审判专业化,不断提升审判能力水平,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及帮扶工作,为新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刘阳阳)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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