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傲!青岛这个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14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14日召开全国基层检察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会上,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该院检察长田峰作为山东省获奖基层检察院代表,通过远程视频作“坚持以‘标准化+’为抓手,助推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经验介绍。

据了解,近年来,即墨区检察院坚持立足大局创新推进检察工作,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展现责任担当,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出台检察服务意见8个,成立“服务民营经济协作平台”,“四分式”标准化服务民营经济模式先后获省、国家标准委立项,办理3起涉企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精品)案例;坚持推进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扎实履行惩治职务犯罪、扫黑除恶等司法责任,办理了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省内涉案数额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结了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套路贷”专案,办理的全市首例“软暴力”涉恶案等2起案件获评全省优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案件;主动参与社会治理,连续多年办理刑事案件列全市基层院前列,办结的多起重大案件获评“全省十大精品公诉案件”,在涉农惠民、振兴乡村、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等10多个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贡献检察力量。

即墨区检察院还大力实施创新推动战略,主导构建了认罪认罚公检法司全链条规范化办案机制,积极打造“墨检护航”品牌,探索构建“考、评、奖、察”诉讼监督激励体系等十多项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印发推广,37项创新成果被上级检察机关转发推广;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起以“流程监控”、“四阶评查”等为核心的新型多元案件质量保障体系,持续深入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年”、“金牌办案人”等人才培养工程,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打好动态防控、廉政背书、检务督察“组合拳”,多年无任何违纪违法案件发生,连续八年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评。(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袁晓)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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