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穿睡衣在高速上“散步”,原来是因在应急车道上解手被父亲落下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15日讯 15日上午,青岛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高速上巡逻时发现一名身着睡衣的男子在应急车道上行走。上前询问得知,原来他竟是被其父亲落在了高速路上。

下车方便被“落”高速路

上午9时18分,青岛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三中队警力巡逻至沈海高速泊里路段时,发现前方有一名身穿睡衣、拖鞋的男子正在应急车道内徒步行走,旁侧车辆呼啸而过,非常危险。见此情况,巡逻民警迅速上前了解情况。

原来,该男子和父亲一起轮番开车从江苏宿迁来青岛送货,途中因内急,爷俩便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下车方便。谁知,其父亲解决过后,担心会遇到交警,上车后没有注意儿子是否在车内,便驾车驶离,直接将儿子“落”在了高速公路上。由于下车匆忙,没有携带手机,这名男子只好穿着睡衣沿着应急车道向下一个服务区走。了解情况后,巡逻民警通过男子提供的手机号联系上了这位粗心的父亲,经过沟通后决定在前方的铁山收费站会合。最终,在民警的帮助下,俩人重新会合。

在交警帮助下,男子被送回车上。

内急也不可在应急车道上停车

高速上内急的情况可能人人都会遇到,经常见到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有停下来解手的乘客,不乏老人孩子,且私家车居多,没有出事的,确实是万幸。但侥幸心理要不得,这绝不能作为解决内急的通则。无数悲剧警示,等到横祸飞来那一刻,说什么都晚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那么,除了车辆故障外,还有什么情况属于可以使用应急车道的紧急情况呢?

交警在高速上发现一名“徒步”男子。

交警表示,应急车道适用标准在于“生命”二字,只有在生命遭到损害或威胁的情况下,才属于机动车合法占用的紧急情况。这也是为什么应急车道又称为“生命通道”。内急不算紧急情况,所以,即使内急也不可以在应急车道上停车。

而高速上内急并非无解,交警表示,为了尽量避免内急情况的出现,建议大家在上高速前,尽量少喝水。高速路上,服务区间距一般都在50公里左右,繁华地区一般间隔30至40公里,偏远地区最远不超过60公里,如果有内急倾向,应就近到高速服务区解决。(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于滈 通讯员 刘海 文/图)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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