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举报安全隐患有奖励,今年已查实69起非法违法行为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10月17日讯 受理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投诉248起,查实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69起、计划发放奖励16万元……日前市应急局相关负责人做客青岛市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就“1235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奖举报”方面的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举报生产安全隐患方式多样

据了解,2010年1月1日,我市率先在全国开通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鼓励广大市民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目前,有多种途径可以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奖举报,不仅包括12350电话举报,还包括网络举报、信函举报、走访举报、微信举报等。

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安全生产一般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存在立案处罚等情形的,经核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60日。核查处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核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90日。

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248起

今年以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群众举报投诉和奖励数量有所减少,截至目前,市应急局受理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投诉248起,查实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69起。上半年,市应急局对符合举报奖励发放标准的第一批10名举报人发放举报奖金5750元。目前,正汇总第二批举报奖励人员信息,计划发放16万元。

根据《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青政办发〔2018〕2号)规定,举报事项属于一般事故隐患或者轻微、一般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100元至2000元;举报事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奖励举报人,最低奖励2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于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查实亡人事故之外,同时有重伤的,每查实1人在原奖励基础上再奖励2000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于滈)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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