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持续开展“铁拳”行动,这些个人和企业被处罚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2日讯 2022年以来,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即墨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集中力量,精准重拳出击,严惩违法主体。为进一步巩固执法成果,强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柳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帽子案

2022年8月4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即墨区兰岙路1086号院内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发现在柳某的经营现场内有待售的带有“FILA”标识的帽子,柳某无法提供涉案帽子的合法进货来源。经查,柳某在即墨区兰岙路1086号院内从事服装、帽子销售,于2022年5月份从一上门推销帽子的客户手中以8元/顶的价格购进了150顶“FILA”帽子。柳某将上述涉案帽子存放于经营场所内对外销售。2021年8月17日,商标权利人出具了鉴定报告,认定柳某待售的帽子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柳某给出没收侵犯“FILA”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帽子80顶,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

青岛某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管道案

2022年7月25日, 执法人员对青岛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于2020年8月开始,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压力管道未经检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青岛某电子有限公司伪造、冒用认证标志案

2022年7月5日,执法人员对青岛某电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在公司三楼西北角车间内摆放着6箱已包装好的线束连接器,纸箱外包装上标注了“线束连接器,青岛某电子有限公司,本企业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14000环境体系认证、IATF16949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文字。该公司提供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ATF16949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但提供不出14000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关资料,系伪造认证标志。

根据《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即墨区某购物中心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猪肉案

当事人销售的生猪肉经检验,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购物中心于2022年6月14日从即墨区某鲜肉店购进生猪肉40公斤,进货价格13元/斤,销售价格15元/斤,已销售完毕。涉案生猪肉货值金额1200元,违法所得160元,当事人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给予该购物中心罚款人民币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涛)

责任编辑: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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