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车牌,安全上路!交警李沧大队开展“亮牌”行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1日讯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涉牌交通违法问题,11月10日起,交警李沧大队根据支队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多措并举,开展为期10天的大货车“亮牌”行动,重拳整治货车放大号不清等交通违法行为。

加强源头管理,督促企业擦亮号牌再上路。10日,交警李沧大队车管分所民警到辖区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企业车辆存在的放大号不清、反光标识不符合标准、车身不整洁、后下防护不符合要求等突出违法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对企业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抄告道路交通运输部门,未按要求整改的车辆将严禁上路行驶。

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和查处力度。交警李沧大队组织各中队在环湾路、跨海大桥连接线、重庆中路、金水路、九水路等大货车集中路段进行巡逻查处。上午9时50分许,一辆鲁UK0***大货车沿金水路西向东行驶被交警拦下,原因是车辆后方号牌积尘太多看不清楚。交警当场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擦干净号牌后才放行。上午10时37分,一辆鲁UP6***大货车沿重庆中路南向北行驶,同样的原因被巡逻交警拦下,驾驶员解释自己没注意,当即拿来抹布将车牌擦拭干净。上午10时34分许,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太原路四流中路路口被交警拦下,该车辆反光条被混凝土覆盖很难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交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规,对其处以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

李沧交警也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及运输企业,上路之前一定要检查确保车辆放大号清晰、反光标识不被污损,行驶过程中不超载、不超限,遵守交规,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刘畅淼 王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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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竟然悬挂机动车号牌! 当场没收

11月8日上午,交警李沧大队四流中路中队在华中批发市场南门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活动。期间,查获一辆违法电动三轮车,车前悬挂的竟然是蓝色机动车号牌。

当时,一位70岁的驾驶人骑着电动三轮车沿振华路西向东行驶,旁边坐着一位年龄相仿的乘客。电动三轮车虽然有些陈旧,但车前悬挂的蓝色号牌鲁B97***却非常醒目,立即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示意该电动三轮车停下接受检查。经了解,两位老人不是本地人,平时骑电动三轮车仅用于附近某小区内部垃圾运送。在收集垃圾的过程中,捡到了一个车牌,随手便装在电动三轮车上,方便进出小区门禁系统,压根儿没想到会触犯法律。

鉴于当事人年龄较大且不懂法律,捡来的车牌挂在电动三轮车上也是单纯为进出小区运送垃圾方便,交警并未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而是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普法和批评教育,告知其相关的法律法条,并当场没收了机动车号牌。

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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