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银行卡能获利高额报酬?别信,这种行为涉嫌犯罪!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1日讯 出售或租借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电话卡,就能享受“分红”,轻松获利高额报酬。这不是“生财之道”,而是迈进了犯罪的深渊。近日,崂山公安分局抓获多名帮信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崂山公安在梳理犯罪线索时发现,在某电信诈骗案中,两位犯罪嫌疑人马某、王某有帮信犯罪嫌疑。经连夜调查,1月28日,在济南长清警方协助下,崂山公安抓获帮信犯罪嫌疑人马某。经审查,32岁的马某是诸城人,其如实供述了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刷流水”,并且“刷脸”协助他人转移钱款的犯罪经过,获利2000元。

次日,崂山公安在内蒙古鄂尔多斯警方协助下抓获帮信嫌疑人王某。经审查,该如实供述了把自己的两张银行卡、两张手机卡出售给他人用于电信诈骗的经过。

面对审讯,马某后悔不已。看到自己银行卡中大额的“流水”转账,他也曾有过警惕。但在省力、利润大的不断诱惑下,他还是被蒙蔽了双眼。“我觉得我并没有直接参与犯罪,应该没事。”马某坦言。直到民警找到他时,想后悔却为时已晚。

另一位犯罪嫌疑人王某年仅23岁,年前手头紧,恰巧经人介绍了解到帮别人办两张银行卡就可以拿到2000元“跑腿费”,王某想都没想便照做。没想到,年后初八就被鄂尔多斯警方抓获归案。

崂山公安提醒大家,“帮信”行为危害大,一定不能为了蝇头小利充当犯罪的“帮凶”。首先,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等,妥善使用个人支付账号,一定要重视个人的信息安全。闲置的银行卡、手机卡及时注销,不轻信他人、不贪图小利,拒绝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出租、出借、出售。

其次,大家要理性对待兼职。不要轻信低付出高回报的临时工作,对于谎称能“挣快钱”“躺平还挣钱”的兼职工作,如帮助联系他人办卡、登记他人办卡信息、帮助他人代办公司、代办单位结算账户或用个人账户帮助他人转移资金获取提成的兼职等,要加倍小心。最后,在日常生活中注重防范。积极配合金融机构、通信部门开展银行账户、手机卡实名制核验、账户风险排查等工作。对于非正常渠道下载的App谨慎使用,不登录非法网站,不随意绑定账号,不随意转账汇款。(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见习记者 傅树铭 通讯员 车璐)

责任编辑: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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