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12345·帮问聚焦 |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回复来了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3月2日讯 近日,有网友通过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咨询,市民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市民提取房屋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所有人及其直系亲属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其中,直系亲属为房屋所有权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从提报的材料来看,市民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约定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原件(含费用分摊方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验收报告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实际出资证明原件(付款发票或收据)。在同一处电梯加装项目中,其他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时不再提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原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验收报告原件等共性材料。另外,职工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关系凭证原件,如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

据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在个人实际出资额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扣除政府奖补资金)用于加装电梯(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记者还了解到,职工可登录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营业厅、“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慧网厅、“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等线上渠道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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