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26日讯 为严厉打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发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的优势,25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打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

与会单位就重点打击领域、证据认定、协作机制等事宜进行深入探讨,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达成一致意见——
明确重点领域。与会方一致认为,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除烟酒、食品、服饰等传统领域的常态化保护外,应特别加强对网络侵犯著作权、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以及涉新业态新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打击,形成对网络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震慑。
统一证据标准。针对网络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发现难、查证难、认定难的特点。联席会统一了从行政机关执法、公安机关侦查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各环节的证据标准,并明确提出合法有效的电子数据等客观证据是打击网络犯罪的“杀手锏”,调查、侦查过程应及时固定、合法提取,检察机关应当及时介入引导取证,形成对网络空间内知识产权的保护合力。
多元化取证模式。针对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涉及范围广、对象具有不特定性、监管难等特点,李沧区检察院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履职角度提前介入刑事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收集固定刑事犯罪和有可能涉及到的公益诉讼证据,做到取证方式多元化,有效解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取证难题。
确定协作机制。联席会确定了各单位之间针对网络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协作机制。一方面针对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取证困难、对技术手段依赖性强、容易遗误取证时机的特点,进一步明晰行刑衔接的标准和时间;另一方面,针对检察机关审查后,因不构成犯罪或者不需要刑事处罚的案件,依法需要行政处罚的,明确由检察机关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处理,理顺行刑衔接程序。
李沧区检察院将围绕“知检维新”工作品牌,依法能动履职,有力支持全面创新,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交流沟通,积极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提升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质效,以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网络法治工作现代化。(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唐赛 衣娅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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